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華平派出所警員莊盛然,於日前21時至24時擔服值班勤務,21時40分許,一民眾帶一外籍人士步入派出所求助,經查係韓籍船員鄭○元(以下簡稱:鄭民)剛入境工作,時騎腳踏車外出購物後,欲返安平商港,惟不熟路況致迷途,適一熱心店員經過其身旁,見鄭民面露惶恐,手足無措,故主動將其帶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然雙方語言隔閡,比手劃腳一番仍不解其意,恰勤餘督察組巡官王韋雯在所,見狀即細心以流利英文瞭解情形,適時安撫鄭民慌張情緒。值班警員莊盛然則在旁協助鄭民回想路徑,並機警自鄭民身上發現一紙條,該紙條留有一地址及一手機號碼,莊員立即主動連繫,經查為鄭民之洪姓船東,上址則為鄭民之暫居地,確認後,王員即洽計程車協助載運鄭民與其腳踏車回上址,鄭民對於警方積極協助感激萬分。據洪姓船東表示,韓籍鄭民當日係騎腳踏車外出購物,欲返安平商港時,因不熟路況致迷路,所幸經王、莊等2員耐心詢問及細心查證,協助平安順利返回工作崗位,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
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王等2員秉持「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信念,以誠懇和藹的態度,安撫鄭姓船員驚惶不安的情緒,溫馨助人的優良事蹟足為全體警察同仁之模範,也為我警察做了一次成功的國民外交。
謊稱報案遭搶 警調閱監視器戳破謊言
103年12月24日11時30分許,被害人呂○元向本分局育平派出所報稱,渠在本轄育平路345號前對向道路上,遭兩名男子共騎乘一部黑色重機車,趁其不備搶走渠握於左手之手提包後逃逸,內有現金新臺幣6萬多元及證件等物,案經本分局偵查隊與派出所分工同步調閱呂女所指的案發地點道路及搶嫌逃逸路線路口監視器,又沒發現她所形容的「搶案」發生及搶匪特徵,發現諸多不合理之疑點,隔天(25日)傳訊呂女到場釐清,經承辦偵查佐曉以大義並告知她謊報要背負誣告罪刑責,呂女才改口,她根本沒有被搶,呂嫌始坦承因向人借貸大筆金錢尚在分期攤還中,惟恐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為由要脅逼迫渠離開現有職場,故意想天開藉向警方「瞎掰」謊報被搶,目的僅為博取債權人黃姓男子同情其遭遇,殊不知該行為已觸法,全案訊後將她依誣告罪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本案報案人藉謊報刑案來達成特定目的, 此舉並不可取。且已觸犯法律須面臨可能的刑責,呼籲民眾切不可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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