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8 19:34:37蔡永源

自104年1月1日起持一卡通支付臺南市交通規費超便利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持續推出便民服務,交通局局長張政源表示,自10411日起民眾可持一卡通電子票證繳交臺南市交通局相關規費如車輛事故鑑定費用、車輛事故鑑定覆議費用、汽車運輸業執照費用、小船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費、路邊停車及催繳費用繳納、公6及公11路外停車場費用支付、停車場登記費、流動廣告車費等,未來配合臺南市市民卡發行,亦將擴大使用,臺南市交通局給您最貼心最便利的服務。

臺南市裝設一卡通繳納交通規費設備地點與服務項目說明如下:

1.  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繳納車輛事故鑑定費用。

2.  臺南市公共運輸處:繳納汽車運輸業執照費用、小船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費等。

3.  臺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中心:繳納路邊停車及催繳費用。

4.  6及公11路外停車場:該停車場停車費用支付。

5.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繳納車輛事故鑑定覆議費用、停車場登記費、流動廣告車費。

交通局局長張政源表示,電子票證不僅可以搭乘公共運輸,也可至特定商店小額消費,已可多功能使用,在臺南市政府持續推廣下,持有電子票證民眾也日益增加,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為便利民眾繳納交通規費,自10411日推出民眾持一卡通電子票證也可繳納臺南市交通規費,民眾可省去攜帶現金的麻煩,未來配合市民卡的發行也會擴大使用,持續提昇為民服務便利性,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