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 20:58:49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
執行清道專案勤務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為維護安平區行人交通安全及通行順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
局於本(103)年
區永華路二段、華平路、安平路等路段及各級古蹟周邊,有下列違
規行為者加強取締:
一、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檳榔攤、玩具、衣物、果菜飲食攤(含利用汽、機車販賣物品者)等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
二、超出營業(店面)範圍占用騎樓、人行道之商店、汽(機)車
修理承售、租賃業、洗車業及其他營業等違規行為。
三、停車格位遭住(商)家利用各類物品占用違規行為。
四、占用道路堆放砂石、建材、廣告、雜物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五、在車道或安全島上散發廣告物、宣傳單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六、在車道上、車站內等販賣物品妨害交通之違規行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邱分局長文亮特別呼籲民眾及區內商家、住戶有上記行為者,請先行整理清除完善,共同維護社區環境市容整潔,並落實市政推動之「還路權於行人之騎樓暢通計畫」措施,將距牆緣起往外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