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
自行車防竊注意事項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 現在單車運動正夯,許多人都願意多花一些錢買一台好一點的車子,但由於這些車子的單價都稍微高一點,因此就會受到一些不法份子覬覦,尤其是現在的自行車都講求輕量化與快拆,所以有心人要偷一台自行車,就變得十分容易,令人防不勝防,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其實最佳的防竊方法就是人不離車,車不離人,然一般民眾都無法如此,故以下防範措施供參考民眾參考:
1.車站出入口、學校、圖書館及公園市場周邊均是自行車易失竊地點,若須
停放於這些地方,務必做好安全措施。
2.停放自行車應加大鎖,建議不要使用太廉價的鎖,通常價位高一點的效果
會比較好,使用防剪斷或自行車警報鎖,採用較不易被破壞的硬式材質,
並鎖於車架或地上固定物,以降低歹徒犯案動機,增加竊賊行竊難度。
3.自行車防竊辨識碼「有貼有保庇」,配合警方編碼登註基本資料或自行標記
、拍照存證,並保存購車證明,以利竊後追查及尋獲後之返還查證。
4.勿購買來源不明或價格顯不相當自行車,杜絕銷贓,即間接防制行竊。
5.要有自行車不要離開目測範圍(車不離身)的警覺,若有必要停車時,應選
擇管理完善之停車場。
6.自行車失竊立即報案,並提供可明確辨認之資料(照片、特徵型號、廠牌)
,以利警方加強查緝。
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自去(102)年9月開始,再次辦理「自行車加設防竊辨識碼
」免費服務,提供4,500份「防竊辨識碼貼紙」,可洽詢各派出所辦理。
搶奪、強盜犯罪是一種暴力性的財產犯罪,影響社會治安至鉅,並且造成被害人財產及身心極大傷害。案件的發生以都市地區,場所以交通場所居多,本市即使治安狀況為五都最佳,民眾滿意度最高,是類街頭搶、盜偶也會發生,為確保生命財產安全,有關防搶、防盜觀念及因應之道,亟需您提醒周遭親朋:
一、行人篇:步步為營
(一)提高被害意識警覺,避免獨自行走於暗巷或空無一人處。個人提領款時,應隨時注意防範歹徒覬覦,並注意身旁是否有可疑人物,小心遭尾隨搶奪。儘量以匯款方式代替提領大量現金,若提領鉅款有安全顧慮時,可打110申請警力支援,以策安全。
(二)行走於道路時,應盡量與車輛反向行走,一方面可確保交通安全,一方面可預防搶奪。
(三)攜帶皮包,應橫越胸前掛於行路之內側(靠左提左,靠右提右),用手臂夾緊。
(四)行走於街道時,若發現忽快忽慢、形跡可疑機車來回徘徊;或聞機車迅速駛近之聲響,應提高警覺並改道而行。
(五)返家途中遭人跟蹤或於家門前、樓梯間發現不明人士徘徊,切勿自行以鑰匙開門返家,可按電鈴請家人或鄰居開門,若家中無人時,可暫至鄰居或親友家停留,或到附近人多處所逗留,稍後回家。
二、機(汽)車篇:降低風險
(一)騎乘機車時,不宜將皮包放置於機車前籃、後箱、腳踏板處或側掛肩上、吊掛於把手,應放置於座墊下行李箱內。
(二)駕駛汽車時,應隨手將車門鎖按下,關閉車窗,勿將皮包或現金任意放置於座位上。
(三)汽車駕駛應避免將零錢放置於明顯處,並將車內現金收妥,以免歹徒見財起意,離開車子就應上鎖,雖只是離開一下也不例外。
(四)單獨至停車場所取車,上車前宜先檢查後座是否淨空,鄰車是否有人,周圍是否有可疑人士徘徊,確定無安全威脅後,再開鎖入座,並應隨即將車窗關上、車門鎖上。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提醒民眾財不露白,強盜不來,街頭行走行車,常常注意環境,時時提高警覺,維護治安之工作需民眾共同參與,共同配合,「多一分注意,少一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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