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
市警執行違規停車取締 確保行人安全通行空間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順暢,確保用路人權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本(5)月14日針對火車站周邊北門路、中山路、民族路、西華南街等違規停車路段,加強交通整理及取締工件,計舉發汽車9件、機車181件,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警方表示,有鑑於交通事故發生之肇因,多數係民眾未遵守交通法令,違反停、讓、標誌、標線、速限之規定,致發生嚴重人車傷亡及車輛損壞之交通事故,為降低交通事故之發生率,警方除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外,並針對轄區易肇事及壅塞路段加強巡邏暨交通整理工作,以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警方籲請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及行車禮讓,共同建立「交通安全,由我做起」的觀念,另針對闖紅燈、酒後駕車、汽車未依規定轉彎及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易肇事情形,嚴正執法,以減少交通事故。
因應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相關法規命令修正之公布,同時提升員警素養與執法品質,以減少執法爭議,期使民眾「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所長張永坤、警員孫崇傑、王姿嵐,103年5月14日10至12時執行巡邏勤務時,於11時40分在臺南市永福路、府前路口空地處,發現有1名男子躲在1部汽車駕駛座上形跡可疑,員警立即趨前盤查並用警用手提電腦查詢,發現該部汽車係為失竊車輛,經詢問車上黃姓男子辯稱是朋友在南區新建路竊取的,警方並在黃嫌身上查獲安非他命1小包,經員警告知相關權利後將黃嫌帶案返派出所處理,並通知失主前來領回失車,全案依毒品、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南門派出所所長張永坤表示,警員孫崇傑、王姿嵐等2員,偵查犯罪經驗豐富,且2人平日於派出所工作認真,巡邏勤務落實,細心主動發覺可疑,眼尖發現黃嫌犯行,並利用技巧逮捕竊嫌歸案,失主對於失竊之汽車能夠尋回頻頻向警方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