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4 21:56:24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執行清道專案 籲請民眾配合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順暢,確保用路人權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響應市政府推動「優雅新都大臺南」,持續針對學校周邊、古蹟觀光景點、火車站周邊及違規占用嚴重之路段加強交通整理及排除道路障礙取締工作,律定每週至少規劃1次「清道專案」,如商家將騎樓以固定或活動式遮攔加圍或封閉營業及廢棄物等,嚴重影響行人通行情形,除要求民眾改善,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查處,另請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除或工務局拆除,以確保行人安全通行空間。

臺南市深具優質觀光旅遊,民風純樸,古蹟與旅遊景點林立

,造就大量人潮、車流湧入南市參訪遊玩。打造舒適美景城市,是市民共同努力目標,惟時而所見商家將騎樓地恣意堆放物品、任意設攤擺設桌椅營業,違規占用,不僅妨礙了市容觀瞻,行人步行的空間也受到影響,市警二分局受理民眾檢舉騎樓、人行道遭違規占用等道路障礙案件,除立即派員至現場依法查處責令改善外,並利用集(機)會,加強員警執行是項勤務之態度與技巧

,俾有效達到勤務執行效能,提供優質之公共通行空間,提升市民良好生活環境品質。

    警方籲請住()家確實保持騎樓之暢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之規定,民眾若於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等造成道路障礙之情事,依法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