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4 20:21:44蔡永源
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成績」採計爭議教育局回應
教育局表示,教育局於101年9月17日發布之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即已明訂,國際性及全國性競賽項目,以全國免試入學委員會(未成立前由教育部)所公布之參考項目,始予採計;區域性及縣市性競賽以本區公布之參考項目,始予採計。
另依教育部102年1月25日函示,競賽採正面表列、按照逐級性、經常性等原則,從嚴審查。基於上開原則,本區高中高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依競賽逐級性、經常性辦理、教育局主辦之原則,「從嚴審核」教育局辦理之各項競賽,並於102年9月16日發布「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區域性、縣市性採計競賽一覽表」在案,以為學生競賽採計項目之依準。
為維護學生公平,教育局特建立競賽項目審查機制,並於103年2月24日函知各校在案,為求嚴謹正確,國中端依據相關規定於103年2月24日至27日進行初審,免試入學委員會籌組的競賽審查小組,於103年3月10日至14日進行複審及決審,過程並設有複查及申訴制度,所需審查期程將近1個月,若變動項目影響作業期程,是否有風險也應一併考量。
對於議員及個別家長反映之意見,教育局將依原訂的期程,納入於3月18日召開的台南區高中高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會議,依照現行的超額比序採計原則,就法制面、程序面、技術面進行檢核及嚴謹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