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貼心叮嚀小心危險情人
在愛情的十字路口向左走?或向右走?才是安全出口?
根據統計,近年來婚姻親密暴力件數:101年計4554件;102年計4602件(由臺北市家暴中心提供),數據顯示平均每2個小時在你我周遭就有人遭受危險情人的傷害。
鑑於社會上常發現男女因分手衝突而導致自傷或傷人事件,本隊特規劃於103年2月14日情人節,於本隊10樓禮堂舉辦「小心危險情人-新聞宣導活動」,並邀請中央警察大學葉毓蘭教授、兩性知名作家江映瑤老師、士林地檢署孟玉梅主任檢察官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張美美主任等婦幼網絡團隊,一起呼籲大眾注意,當身處於愛情十字路口左右為難之際,應如何保護自己,才能走向安全的出口。
宣導活動中並由婦幼警察隊警員潘貝玲及大安分局警員朱元正、士林分局警員曹乃文等人現身說法,以自行拍攝情人追求、告白、抉擇等情境影片,說明危險情人可能的特徵及男女於感情進行的各階段可能隱藏的危機,提醒面臨分手時,應注意防範衝突事件發生,方能保護自己及家人的安全。
有關男女朋友交往過程中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 危險情人之可能特徵:
過度的追求行徑(如不斷以電話或簡訊騷擾)、過度要求伴侶配合、控制欲望強烈、特別會甜言蜜語、跟蹤監視、高自卑、低自尊、低情緒、自吹自擂、缺乏同理心、不能承受失敗情緒等綜合上述數項特徵,為恐怖情人的可能性極高。
(一) 不確定自己的的心意時,可以先暫時讓彼此保持距離(如出差、遠遊等),以時間換取空間,讓彼此冷靜後再找適當時機提出。
(二) 提出分手時,要明確表達自己的心意,適度委婉拒絕與理性溝通,勿拐彎抹角讓對方有所期待或是棄而不捨追求。
(三) 當面臨對方拒絕分手的情境時,應以禮貌誠懇的態度面對,並能體貼尊重對方的感受,勿以激烈的言語或行為刺激或激怒對方。
(四) 在交往過程中,應仔細觀察對方是否出現情緒瞬間轉變,留意暴力行為的警訊,以保持警覺,維護自身的安全。
(五) 被拒絕者也要適度調整自己的情緒,即使對方無法愛你,也無須否定自己、看輕自己,切勿以指責、傷害、攻擊、散布流言等不當手法報復對方讓傷害擴大。
(一) 不論男女,如要談分手盡量選擇人多的餐廳、咖啡店等,避免發生危險。
(二) 當遭受暴力時,應保持冷靜,勿以激烈言語或行為刺激施暴者,採取低姿態,放鬆其戒心,使施暴者撫平情緒,再伺機逃離現場。
(三) 暴力不會突然發生,其出現有跡可循,交往過程中應注意對方是否出現情緒瞬間轉變,或虐待動物、小孩等等行為,都是暴力行為的警訊。
(四) 若有遭受暴力之傷害,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或113 婦幼保護專線,警方會立即處理並提供適當保護,例如:協助送醫、受理報案及通報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後續必要之協助。
(五) 曾屬或現屬同居之伴侶、或是離婚夫妻間發生暴力行為,亦屬於家庭暴力,得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六) 愛情並非絕對安全,應謹慎處理,學習溝通表達,保護自己及家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