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7 20:17:28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偵破「洪O寓等七人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六分局據報有綽號「阿千」男子持續在本轄販賣毒品,並且有向校園蔓延情形,經本分局報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持續派員跟監埋伏,於103012702時在臺南市北區中華北路某餐廳與石姓女子交易三級毒品愷他命時,持搜索票當場查獲,並於該嫌身上起出第三級毒品K它命14(28.46公克)、第三級毒品啡咖2包、電子磅秤、犯罪手機2具、 K1個、分裝袋2包及查扣現金新台幣21400元。

()經查嫌犯洪0寓坦承販賣三級毒品愷他命不諱,並經本分局追查共計有石姓女子等6人坦承向洪嫌購買毒品施用,其中有3人仍在學(1人未成年),本分局偵訊後將洪嫌以販賣三級毒品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另石女等人經採尿送驗後,移送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裁處,少年犯責移送臺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臺南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呼籲,近來毒品有向校園漫延之情形,值此寒假期間,青少年學子最容易受到引誘而接觸毒品,請各青少年學子應勇於拒絕毒品;並請家長要注意子女們的生活及交友情形,如果發覺有異常情形應予以深入暸解,如果懷疑有吸食毒品情形應報警處理,避免因沾染毒品而毀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