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6 22:16:25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男子參加同學會事後酒駕遭逮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 1015警備隊隊長陳博祥與警員林志耕二人擔任21時至23時巡邏勤務,於220許,在永華路市議會前守望時,發現自小客65XX-XV未開大燈行駛,因擔心發生危險將該車攔停,見林姓駕駛人下車時走路身體搖搖晃晃散發酒味,隊長陳博祥、苦口婆心見狀拿水請其漱口後酒測經測定,測定值0.71MG/L

經警方了解後,始知該林姓駕駛人參加同學聚會歡心喜氣喝酒,忽略酒後不能安全開車,未注意開大燈,卻行駛於車水馬龍的馬路上,險象環生,警方為保護林姓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決定先將林姓駕駛攔停察看,一打開車門即一股酒氣襲面而來,「喝酒的人,都認為自己沒醉」,他要先打電話搬救兵,可是林男一下車走路已不穩,如何安全駕駛?這時在一旁運動的民眾已漸漸圍觀看熱鬧,林男亦藉故要上廁所,警方只好將該男子帶離現場至華平派出所,再請其親友到場瞭解其酒駕之情況,每個人見狀即勸說要好好戒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