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6 18:02:23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102年10月1、8、15、22、29日執行局頒清道專案勤務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為維護安平區道路交通安全及順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於本(102)年1018152229日執行局頒清道專案勤務,當日勤務針對安平區中華西路永華路二段華平路安平路健康路三段等路段及各級古蹟周邊,有下列違規行為者加強取締:

一、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檳榔攤、玩具、衣物、果菜飲食攤(含利用汽、機車販賣物品者)等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

二、超出營業(店面)範圍占用騎樓、人行道之商店、汽(機)車

修理承售、租賃業、洗車業及其他營業等違規行為。

三、停車格位遭住(商)家利用各類物品占用違規行為。

四、占用道路堆放砂石、建材、廣告、雜物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五、在車道或安全島上散發廣告物、宣傳單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六、在車道上、車站內等販賣物品妨害交通之違規行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邱分局長文亮特別呼籲民眾及區內商家、住戶有上記行為者,請先行整理清除完善,共同維護社區環境市容整潔,並落實市政推動之「還路權於行人之騎樓暢通計畫」措施,將距牆緣起往外推算1.5公尺內物品清除,一起共創安全、順暢的通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