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3 20:44:24蔡永源

屏東縣政府公告攜帶犬貓進入小琉球必須檢附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屏東報導】因應狂犬病疫情需要及防範狂犬病,屏東縣政府公告自民國10281日起至103731日止,管制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之犬、貓運入屏東縣琉球鄉,以維持該島之清淨。

農委會發佈台灣的野生動物鼬獾及錢鼠檢測到狂犬病,雖然台灣目前沒有犬貓狂犬病病例,屏東縣政府因應狂犬病疫情需要及防範狂犬病,公告自民國10281日起至103731日止。攜帶犬、貓前往屏東縣縣琉球鄉之旅客均應出示犬、貓已施打狂犬病疫苗之文件或頸牌,始得購票登船。未依前項規定,強行攜帶犬、貓登船者,除禁止攜帶犬貓進入外,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屏東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徐榮彬所長提醒民眾,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時務必向獸醫師索取證明文件或頸牌,其狂犬病疫苗注射證明文件有效期限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