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5 19:46:37蔡永源
102年臺南市歷史老屋補助申請
【民正新聞記者:蔡明攸台南報導】去年全國首開先例的《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為本市文化憲章重要機制的確立邁出重要一步。今年通過「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補助辦法」是歷史街區振興計畫往前推進的第二步,本辦法著重於以房屋整修補助或租金補貼等方式,鼓勵民間針對本市歷史老屋提出硬體改善或軟體活化計畫,從事有助於提升在地生活、文化藝術或傳統技藝等文化事業。
文化局將於6月26日 發佈「102年臺南市歷史老屋補助申請須知」,說明補助類別、補助金額、申請方式及優先補助情形等內容,宣告今年度臺南市歷史老屋補助申請,正式開始受理。
然而,除了私有老屋符合「歷史老屋暫行認定原則」者,可以申請本年度歷史老屋補助外;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亦同步釋出16處閒置公有老屋資訊,並且列入優先補助對象。有興趣經營閒置公有老屋之民眾,可於取得管理機關同意或合作意向等相關文件後,依據「102年臺南市歷史老屋補助申請須知」文件規定內容,於今年度提出補助申請。
此舉可謂是促進公有資產活化及獎勵民間投入資源的雙贏作法。這些公有閒置老屋以宿舍為主,文化局也期盼民眾能發揮想像及創意,大膽的提出再利用構想與經營計畫,讓公有老屋獲得活化及重生的契機。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報名參加此一政策說明會,分別在6月26日 於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演講廳及6月27日 於麻豆總爺藝文中心會議室舉行,屆時將公佈「102年臺南市歷史老屋補助申請須知」,並邀請學者專家、老屋經營業者,分享歷史街區保存及老屋再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