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4 20:36:28蔡永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監視器網路傳輸以優惠價格採購,滿足治安調閱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北報導】因本市每月案件調閱監視器影像數量平均高達18萬2千餘支次,頻寬需求相當大,且為考量資訊安全,採用封閉式專用網路(VPN)及固定IP,故於規劃時為爭取最大優惠,將原應區分三部分收費,包括上網月租費、電路月租費及VPN月租費等費用予以包裹,採單一月租費收費方式招標。本案專用網路服務案係依政府採購法採價格標方式招標,由中華電信公司得標,並以優惠價格簽定契約。以1G頻寬為例,中華電信公司FTTB 1G公告價為43萬8,700元,VPN 1G公告價為43萬5,500,合計87萬4,200元;本局契約單價FTTB VPN 1G為22萬9,298元,僅為該公司公告價之26折。另因GSN無FTTB頻寬101M以上之公告費率,故本局參考電信業者公告費率制訂方式編列FTTB頻寬200M至700M之預算價格。
治安維護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保護,而刑案之發生有其不可預測性,對人質營救及重大案犯追緝必須分秒必爭,稍有延宕其結果即可能截然不同,故案件之偵辦有其不可延遲性。例如偵辦101年3月26日臺灣企銀運鈔車強盜案期間,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 、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之1G頻寬線路調閱率即高達80%以上,故有電路安全流量預留之必要性,復因中華電信公司公告FTTB頻寬101M至1G之價格均相同,於頻寬級距不同(101M至1G)而單價相同之前提下,本局以最大頻寬(1G)作為電路選用之原則,除為本市錄影監視系統建置案爭取最大優惠,同時滿足偵辦每一件刑案或重大、社會囑目案件之大量調閱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