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9 20:34:35蔡永源

保護智慧財產權 台南大學舉辦教育宣導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國立臺南大學相當重視智慧財產權宣導教育,為落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目的,充實學生對智慧財產權概念的認識,提升學生合理使用他人著作的判斷力,特於本(102)年58日針對大一學生辦理專題演講,邀請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張瑞星教授從著作權法的若干有趣問題剖析著作權法的基本概念,並列舉日常生活和校園常見的事件與案例,結合專家理論與實務見解,做深入淺出的探討。

 

  張瑞星教授專精於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制,並曾擔任國大代表,參與憲法之修訂工作,此外,張教授對於與電腦相關的法律問題,如:網際網路法、數位著作權法、電子商務法等,均有相關著作及深入的研究。他指出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在於一方面賦予著作人權利,以鼓勵其持續創作;另一方面給予使用者合理使用的機會,以促進文化發展,二者猶如天平的兩端,須達到平衡,才能調和社會的公共利益。另外,張教授舉例說明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種類,並從著作權的要件幫助同學釐清哪些是法律所保護的著作,以及著作人格權和財產權的實質內容與保護期間。

 

  最後,張教授針對校園中常見的學生「利用他人著作」的情形,引用著作權法第65條檢驗合理使用的四大標準:1.利用的目的及性質;2.著作的性質;3.所利用的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佔的比例,及4.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的影響。他舉了許多實際案例幫助學生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

 

經過一場演講的洗禮後,張教授現場提問驗收成果,學生們踴躍搶答,互動熱烈,看來同學們果真對於「能夠產生財產上的價值」且「受法律保護」的「人類精神活動的智慧產物」,已具備了基本的認識,往後在利用他人著作時,也能以合理使用的標準作為判斷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