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8 20:42:38蔡永源
臺南市警六分局春安第一砲、查獲槍擊案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市警六分局偵查隊,於本(8)日上午9時40分許成功破獲2月5日 發生於高雄市湖內區但謊報發生地在本轄明興路之槍擊案,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經查李嫌與高嫌由一名吳姓友人搭載,於102年2月5日16時許至高雄市湖內區向債務人蘇○○索討債務,到達蘇某家時由李、高2人進入家中催討,吳某則在車上等候,雙方一言不合便起爭執並發生激烈口角,此時李嫌生氣之餘由腰際拔出一把槍來,蘇某妻及在場2名友人見狀立即上前攔阻,在拉扯中突聞一聲槍響,只見高嫌腹部中了1槍應聲倒地,李嫌才知誤傷同夥,於是與吳某驚慌的將其送台南市立醫院救治後倉惶離去,就醫途中李嫌交代高嫌切勿將其供出,並要高嫌謊稱是在本分局轄明興與喜樹路口遭不明人士所槍擊。市警六分局偵查隊經醫院通報後隨即展開調查,李嫌於犯案後自知難逃法網,於是在本(8)日上午9時40分許主動聯繫警方投案並帶同警方起出做案槍枝。
李嫌於警訊中坦承不諱,且供稱該查獲之改造手槍是100年初1名綽號大頭之男子欠其賭債無力償還而抵押給他的,但該綽號大頭之男子已於1年多前意外身亡,且無法提供「大頭」男子之真實姓名及年籍,並稱該槍枝平時作防身及把玩之用途;警方根據李嫌之供述,目前正朝該改造槍枝是否涉及其他刑案、槍枝來源、是否有其他同夥,正積極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