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0 19:49:52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促進黃金海岸觀光發展,船屋活化再利用,歡迎各界提案

【民正新聞記者:許義明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黃金海岸船屋ROT案」自101123日起政策公告60日,依促參法第46條由市府提供土地與設施,徵求民間自行提出規劃與經營構想,歡迎民間踴躍參與提案及投資。

黃金海岸船屋位於臺南市南區,往北依序串連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台江國家公園、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且其位於鯤喜灣文化園區,觀光、文化、產業資源豐富。此外,台86線快速道路預計於1029月全線通車至台17線,交會於船屋北側停車場入口,將可便捷串連國道1號、3號及高鐵台南站等交通門戶,並藉由台86線串連臺南都會博物館園區(奇美館)、十鼓文化園區等,預期將為黃金海岸船屋帶來大量遊客,極具觀光發展潛力。

因應台86線全線通車,黃金海岸及船屋有必要進行重新規劃及定位。船屋目前之建築物使用執照(以下簡稱使照)為停車場及停車場管理中心,用途有限,為此,市府辦理船屋活化規劃案及變更使照作業,初步規劃供展售中心(例如臺南物產館)、餐飲、停車場等使用,以期能提供更多元之經營及服務,健全觀光機能,此外,為借重民間資源、創意及活力,依促參法第46條徵求民間自行提出黃金海岸船屋及周邊環境整體經營規劃構想,以期共同帶動黃金海岸周邊發展。

本案土地約4.62公頃 ,主要設施「船屋」為地下一層地上三層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約5769平方公尺 ,另包含南北兩側停車場、景觀平台(海堤)等設施。本案許可年限、權利金等並未設限,由民間依財務評估自行提出方案,並由審核委員會審定。

本案政策公告期間為60天﹙101123日至10221日﹚,歡迎民間參與投資規劃,詳細資訊可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促參網站-「促參公告中案件」(http://ppp.pcc.gov.tw/ppp.website/)下載本案政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