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5 21:33:33蔡永源
101年12月5日電視媒體報導臺北市烏龍罰單居五都之冠與實際情形有出入
【民正新聞記者:蔡寶滿台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經統計本局101年1-6月舉發交通違規83萬9,754件,民眾申訴件數計7,724件,申訴成立件數計1,383件,申訴成立佔舉發件數比率0.16%。分析其中撤銷「烏龍罰單」可歸責員警疏失部分計265件(含員警認證錯誤計135件、號牌與車型、廠牌不符44件、採證不足26件、違規事實錯誤39件、重複舉發19件、委外建檔錯誤2件) ,佔舉發件數比率0.032%,每舉發3,168件,僅1件錯誤,為五都最低。
至其他不可歸責員警撤銷案件計1,118件(如公務車執行公務(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3條))、工程設施不當、私繪標線、駕籍身分遭冒用及其他原因)應排除列入計算。
本局仍將加強員警執法教育訓練,提升交通違規執法品質,公平、公正執法,期將錯誤案件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