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查獲假冒檢察官詐欺集團車手
【民正新聞記者:蔡寶滿台北報導】101年10月24日9時,被害人曾00在家中從渠手機接獲1名自稱中央健保局男子來電(電話未顯示來電號碼),佯稱有人要領取渠在萬芳醫院開刀的補助款,之後電話馬上轉接至另自稱「陳明成」之刑警及自稱為「陳瑞仁」檢察官之2人,告知被害人因涉及刑事案件必須於本(10)月24日至板橋地檢署報到,但如被害人提領保證金新臺幣32萬5,000元交付法院派來之人則當日不用報到,被害人不疑有他,遂前往木新路彰化商業銀行木柵分行提領32萬5,000元,遵照歹徒指示前往指定地點,發現1名年輕人約25歲、身高約170公分、黑色平頭、著黑色POLO衫及黑色長褲,從對面巷子(木新路0段0巷0弄)走來,並出示2張偽造之地檢署公文當收據,被害人遂將32萬5,000元交付該男子,驚覺有異,經詢問派出所始知遭詐騙,遂向本分局木新派出所報案。
本 分局木新派出所受理報案後,分局長廖美鈴隨即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發現犯嫌於101年10月24日10時42分許,至文山區忠順街某處超商接收假冒地檢署傳真公文後,搭乘7XXX-X9號自小客車前往木新路0段0號前下車後步行至彰化商業銀行木柵分行前把風,此時被害人於該銀行內臨櫃提款,並於木新路0段0巷將款項當面交付前來取款之另1名犯嫌。
專案小組人員循線掌握相關資料,趕往臺中市查緝,於10月27日18時許在臺中市西屯區至善路等處,循線通知犯嫌陳0光、楊0盛及少年黃00共計3人到案,經偵詢後均坦承犯行不諱,將陳嫌等3人依渉嫌詐欺罪及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分別函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邇來詐騙集團常利用少年無知好騙,僱用作為集團車手出面向被害民眾取款,分局長廖美鈴特別呼籲家中有未成年人的家長,特別注意家中小孩,勿遭詐騙集團利用成為詐騙車手而誤觸法網;另提醒民眾,凡假藉各大醫院、法官、檢察官、警察來電:「你的身分證、健保卡被冒用並涉及洗錢、綁架、擄車勒贖等刑事案件,要凍結你的帳戶(財產)或交付保證金或監管你的銀行存款且不得對外洩露,不從就羈(收)押你」,或子女向錢莊借貸、與人作保現被綁架,全是詐騙案件,於接到陌生電話時即刻掛斷電話,請勿上當,並撥打165或110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