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5 21:56:35蔡永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影像裝設補光燈,不影響刑案偵防需求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北報導】本市新建置錄影監視系統採用彩色全天侯攝影機,日間影像均清晰可辨,夜間光源足夠地點透過影像調校亦均能獲得清晰影像,僅部分地點為因應治安需求,拍攝範圍內缺乏光源,故影像需要優化。本局針對光源不足之地點,已於100年已完成增設1,840套補光燈,101年預估再增設950套補光燈,完成後即能提供足夠光源讓影像清晰。

考量夜間以可見光設備如探照燈、閃光燈等,增加現場光源,恐影響駕駛人視線,影響行車安全導致車禍案件增加,故本市錄影監視系統增設採用不可見光之紅外線補光燈,以增加現場光源,因紅底及紅字之車牌影像與紅外線屬同一色溫,致影像呈現白色,乃屬正常之物理現象。本局偵辦案件係以錄影監視系統監錄之影像特徵及同心圓理論來偵辦刑案,依追蹤技巧以暴風半徑內或道路沿線設置之所有監視器交叉分析比對緝兇,並非僅靠單一監視器以追緝犯罪。目前刑事偵查實務除以車牌追蹤外,並以車輛特徵、車款型式、及調閱非紅外線攝影機等偵辦技術,以提升偵防效能

本市錄影監視系統建置案自998月試營運後,藉由新建置錄影監視系統偵破之案件眾多,萬華區獅子林大樓割頸案、微風廣場之槍擊案、臺灣企銀之運鈔車強盜案等。經統計99年及100年全年度本市因監視器輔助而破案之刑案件數分別為255件、923件。另1011-8月與100年同期暴力犯罪與竊盜犯罪案件數比較,1011-8月暴力犯罪與100年同期相較減少52件,發生數下降17.63%,破獲率則提升6.39個百分點;1011-8月竊盜犯罪與100年同期相較減少914件,發生數下降12.1%,破獲率則提升14.94個百分點,顯示本建置案已發揮預防犯罪及提升偵破刑案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