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7 19:42:31蔡永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警方呼籲民眾

 租賃超跑變侵占  知悉報警竟恐嚇取財475

【民正新聞記者:蔡寶滿台北報導】本分局接獲○○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務人員報案,該公司於1006月至 12月間,與犯嫌陳○蜞所開設之車行先後簽訂契約,租賃車輛3(廠牌分別為BENZFERRARIPORSCHE,價值1300多萬元),並以分期付款之方式支付,惟陳嫌所開立租金支票於1013月後便無法兌現,然陳嫌拒不歸還並藏匿所有車輛,且避不見面,並將該店頂讓與他人。

陳嫌於7月底更以被害人報案為由,以電話恐嚇要求支付475萬贖金方可贖回該3台租賃車輛,否則便將該車輛售與他人,甚至要脅將至被害人所屬公司“嗆輸贏”。

被害人不得已配合,於85日,交付80萬並被迫簽定和解書後,取回2輛車輛(廠牌為BENZPORSCHE)。昨(6)日晚上21時許攜帶餘款400萬元欲再次交付以贖回該輛價值1000萬之法拉利轎車;警方專案人員見時機成熟,於交款之際立即上前逮捕現場吳姓及韋姓犯嫌,並查扣該車輛及鑰匙1付。全案將吳、韋2嫌以侵占及恐嚇取財罪嫌,移送士林地檢偵辦,並追緝陳姓主嫌到案。

警方呼籲民眾遇暴力恐嚇案件,應立即向警方報案尋求協助,勿自行付款了事,避免惡徒變本加厲;另亦藉由犯罪預防機會宣導是類案例,提升民眾自我保障意識,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士林分局逮捕假求職真詐財詐騙車手「我被騙過一次,今天他們又再打電話來」詐騙集團故技重施,未料踢到鐵板;被害人與警方配合默契十足,更感謝警方協助,將現身說法重返犯罪現場

被害人何○○於8615時致電向本分局天母派出所報案,稱渠於今(101)222日 在○○○123求職網刊登履歷後,遭「安可娛樂經紀公司」以面試為名義,騙取渠之存摺影本、提款卡及駕照影本作為人頭帳戶而遭警示;昨(6)日再度接獲該公司一名自稱陳經理之男子來電,以相同手法通知渠前往面試,並約16時在捷運民權西路站碰面。

本分局獲報後,立即責由偵查隊及天母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16時許,歹徒撥打電話確認被害人到場後,指示渠更改面交地點至捷運站旁之麥當勞。直至1620分,專案小組見車手前往面交地點,與被害人碰面欲拿取資料之際當場查獲車手林○宇1人,起獲行動電話4支及sim4張。

經警方詢問車手坦承不諱,並同意至其新北市中和區住處搜索,另查獲18位民眾遭騙取資料。查詐騙集團吸收犯嫌林○宇(18歲、查無刑案資料)擔任車手,負責與上游詐騙集團聯繫後,前往指定之現場拿取被害人金融帳戶等相關資料,每次可獲利新臺幣5001000元不等酬勞。全案除將犯嫌林○宇依詐欺罪嫌,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外,並持續擴大清查是否另涉其他詐欺案件及追查上手共犯。

士林分局呼籲有遭該集團詐騙之被害人出面指認,並請民眾提高防詐騙警覺,接獲相關詐騙電話,請民眾牢記「冷靜、查證、報警」反詐騙叮嚀,切勿落入求職詐騙陷阱,或因貪小便宜而出賣個人金融帳戶及個資,且即時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查詢,並與警方合作,共同維護社會治安;另時值暑期打工旺季,更需留意慎選工作,避免淪為詐騙集團利用為犯罪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