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演練登場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古秀美】台灣是全亞洲第一個試辦精神病患「強制社區治療」的國家,而台南市為六個試辦縣市之一,市長賴清德今(17)日參與其演練活動之頒獎典禮,強調希望未來藉由強制社區治療的推動,減少精神病患社區滋擾(攻擊暴力)案件的發生,以維護社區安寧。另,對於媒體披露多起居家民眾熱死一事,賴市長澄清指出,並非事實。
賴市長轉述衛生局查證結果指出,近日南部地區連日高溫,經媒體披露多起居家民眾熱死一事,經查各就醫醫院研判,只有台南官田訓練中心一名新兵是因出操上課引發中暑相關心血管疾病,送醫不治。他提醒民眾,如覺得自己胸悶、頭暈不適或心跳呼吸過快疑似中暑症狀時,應儘速至陰涼處休息或就醫。
為使台南轄內「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試辦計畫」之指定精神醫療機構、及配合執行之警察、消防單位了解計畫之實施與運作模式,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今日下午2點半起,在仁美夜市廣場辦理強制社區治療演練活動,並邀請賴市長頒發100年度強制就醫有功之派出所、消防隊、衛生所及其網絡單位,計25個個人、團體受獎。
賴市長表示,台灣推動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政策,是全亞洲第一個試辦精神病患「強制社區治療」的國家。自99年度由台北市及高雄市先行試辦後,至今年度已擴增為6個縣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桃園縣、台中市、彰化縣及台南市。
賴市長進一步指出,強制社區治療與強制就醫不同,強制就醫是精神病患者出現自傷、傷人或有傷害疑慮時啟動的機制;但強制社區治療則屬於一種預防性且有強制力的醫療處置。例如居家治療時患者不願意配合打針,這個時候就可以請警力介入協助;或者患者不願意按時回診,這種情形醫院就可以請求警、消及衛生單位將患者護送至醫院接受治療。但是強制社區治療並非每個精神病患者都能實施,必須由指定精神專科醫師選擇合適個案,並向審查會提出申請,申請許可後才能執行。
目前由衛生局列冊管理之社區精神病患共有9,464人,其中經判定為嚴重病人者已達835人,面對逐年攀升之個案人數,運用有效的醫療處置及照護來幫助患者穩定病情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未來藉由強制社區治療的推動,能夠減少精神病患社區滋擾(攻擊暴力)案件的發生,以維護社區安寧。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45條規定,嚴重病人不遵醫囑致其病情不穩或生活功能有退化之虞,經專科醫師診斷有接受社區治療之必要,其保護人應協助嚴重病人接受社區治療。又,精神衛生法第46條指出,強制社區治療項目如下,並得合併數項目為之:一、藥物治療。二、藥物之血液或尿液濃度檢驗。三、酒精或其他成癮物質篩檢。四、其他可避免病情惡化或提升病人適應生活機能之措施。再者,依據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經許可施予強制社區治療之嚴重病人拒絕接受時,指定機構或團體得請求警察機關派員協助執行,並應通知其保護人。台南市公告辦理強制社區治療機構,分別是行政院衛生署嘉南療養院、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台南分院、行政院衛生署台南醫院、台南市立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分院,共6家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