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2 21:23:57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針對校長遴選 教育局說明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古秀美台南報導】針對外界對此次臺南市中小學校長遴選提出之建議,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本市101年國中小校長遴選作業已圓滿落幕,近期將召開檢討會,相關議題將於檢討會中討論、修正,以利遴選制度更臻完善;並重申辦理校長遴選旨在為學校找好校長的用心、決心。
教育局表示,依據「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第十點-----校長出缺之學校應協同家長會召開校務發展會議審議學校特色、需求及待解決問題及未來發展方向,擬具學校需求建議書,於出缺名單公布後七日內,上傳至本局校長遴選專區網站;並得提送校長人選建議名單。
各出缺學校依規定應召開校務發展會議,透過公開會議凝聚共識研議學校特色、需求及待解決問題及未來發展方向,擬具學校需求建議書。會議紀錄應留存學校備查,業務科將請學校將影本送局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