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3 21:44:55蔡永源
屏東縣財政處庫款支付科
屏東縣政府財政處表示,代理縣庫銀行台灣銀行將自101年5月1日起,依據使用者付費原則對縣政府電匯支付予廠商之工程款、貨款,收取每筆新台幣30元手續費,並由匯款款項內扣除。
財政處說,目前撥付給廠商或民眾之款項以電匯方式入帳及E-mail回傳帳款查詢功能,既迅速、便利又安全,請多加利用。惟廠商如至縣府自領工程款、貨款等支票或縣府以郵寄方式寄給廠商之支票,因不屬於電匯方式,仍免收手續費。請自行選擇領款方式,通知業務單位辦理,如造成不便,敬請見諒。記者:曾清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