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2 12:05:08房屋借款
勞退專戶 銀行不得扣押★五股區│泰山區│林口區 房屋二胎 房屋三胎
中國時報潘杏惠台北報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領月退休金的勞工,無論是勞退舊制、新制,只要檢具證明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戶內的錢,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立委江惠貞指出,立法院之前已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與《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勞保及國保請領年金給付者,可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年金專戶內的錢,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換言之,這筆「養老救命錢」不再有遭銀行扣押的風險,未來的老年生活更有保障。但江惠貞發現,退休勞工每個月還得靠退休金生活,若欠錢,包括動產、不動產都被處分,甚至身上有錢都可以處分,勞工退休金的保命錢也應獲得保障,因此力推此次修法,意義重大。
另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天也初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工保險的保險費及滯納金優先於普通債權,假設民眾的財產只剩5000元,但積欠勞保費及滯納金1萬元,還欠朋友1萬元,修法前,5000元將平均分配各2500元還朋友及繳交勞保費及滯納金;但修法後,由於勞保費及滯納金優先普通債權,5000元將全數優先清償積欠的勞保費及滯納金。勞動部長陳雄文強調,修法後,有利健全勞保財務及確保全體被保險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