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2 12:15:03米蘭

【米讀書】愛人除舊佈新│單飛雪

這本書,有點不一樣。

故事簡單明瞭。男主角屠英倫勉為其難地去相親,遇上幫好友代打的相親殺手白瑪栗,愛上這個心已冷的女主角,然後不死心地苦追到底,終於打動白瑪栗……

嗯,那不一樣在哪裡?

首先,這個故事的地域性比較重,男女主角去的地方比一般的小說裡要鮮明清楚,不再只是某某路旁的一家咖啡館、虛構的一家餐廳等等。他們去仁愛圓環的N.Y.Bagles、敦化南路的Cosi Cosi(這家店曾經有我最愛的義大利麵);男主角喜歡上北美館、看影展,幾乎是一些在台北市中心生活休閒的人才會常去這些小地方,做這些事情。

再來,音樂。音樂是故事的精神,故事的的靈魂。屠英倫因為白瑪栗也喜歡The Divine Comedy的歌,而對她一見鍾情。他們本來在爭執,在觀察對方,在互相比機車,這時突然響起The Divine Comedy的歌,「這會兒,他們聆聽音樂,I’m all you need在他們之間迴盪,愉悅著他們的耳朵。」The Divine Comedy讓屠英倫感受到緣分的奇妙,甚至給他無比的力量追求心愛的女人。這跟在書裡沒事貼幾行歌詞,好像唱出主角心聲、給他們配個主題曲的方式完全不一樣。音樂是隱晦的、私密的、神秘的,只有男女主角懂其奧妙;音樂代表感情、回憶、快樂、痛苦,所以貫穿了整個故事。松本友在「Kiss」裡使用Say you love me也是一樣。當音樂響起,只有兩個人懂。

此外,單飛雪的人物從來都很清晰,比如「謝謝,再聯絡!」的韓德綸吃早餐配的是法學雜誌、王筱雲穿一身嬉皮裝扮,把自己搞得大紅大綠的。但我個人覺得屠英倫更是前所未有的強烈。屠英倫或許沒有白瑪栗那麼性格突出、氣勢強悍,但是屠英倫大概是唯一一個會讓我覺得他「有趣」的男主角。

單飛雪的男主角都很會寵女人,方式略有不同,但都以讓心愛的女人開心為最高指導原則。所以看單飛雪的書,心會暖,會想起談過的戀愛,會想要談戀愛,會希望遇上的男人都要參考單式男主角、比照辦理。

屠英倫當然也是(他還為了白瑪栗而搬出家裡呢)。他討好白瑪栗的方式實在很妙――跟姊姊求救。白瑪栗考他冰糖豬腳紅燒獅子頭佛跳牆,他嘴巴上講好好好,背地裡把姊姊叫來幫忙煮,結果弄得家裡一團亂,來不及整理自己,一邊開車去接白瑪栗一邊覺得自己糗斃了。但這戀愛中的男人,在現實生活裡可是個讓下屬敬畏、上司頭痛的人物,喜歡砌模型,開黑色福斯,聽Radiohead、Pink Floyd、Portishead、Pulp的歌,看The Wall。白瑪栗看他是「穿褐色夾克,內搭大地色系的運動T恤上印引擎圖案,風格鮮明……留鬍子,帶著印著Levi’s鷹形圖形的袋子,牛仔布面拼貼,散發西部牛仔的粗獷感……看起來很自我,像隨時可拋棄一切遠走。」令她聯想到切.格瓦拉。一個切.格瓦拉風格的雅痞男人跟姊姊求救,問姊姊什麼事可以讓女人感動,還得跪在地上給外甥當馬騎、好讓姊姊幫他煮冰糖豬腳紅燒獅子頭佛跳牆。這怎麼不有趣?

簡南勳或許難捉摸、譚夏樹或許花招最多、譚隱之或許最冷酷、荊永旭或許最叛逆,但屠英倫真的最有趣。

還有一點,單飛雪在這本書裡放了更多的東西。比如The Divine Comedy、SubworkT恤、切.格瓦拉、福斯汽車(總算有人不是開P牌車、F牌車、B牌車了!)、Gun N' Roses(槍與玫瑰)、Radiohead(電台司令)、Pink Floyd(平克.佛洛伊德)、Manic Street Preachers(狂街傳教士或曼尼克街布道者)、電影The Wall(以平克.弗洛伊德的《牆》專輯為概念的半自傳電影)、Marc Jacob Collections羊毛連身裙……這些未必是更高的門檻(因為不知道也不至於妨礙對故事的瞭解),但會吸引更多的知音(如果知道會更有樂趣感覺志同道合)。而這些東西,也統統變成看小說的樂趣,它令人想要探索、想要明白,令人有求知慾。

小說看完,既有享受,又生出求知慾,不是好事一件?

我已經很久沒有看完哪本小說,還要開始來「做功課」,所以單飛雪這本書,對我來說,有點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