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4 05:36:32christxia2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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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子軒

google(圖片來源:iStockphoto)

沒有什麼比互聯網經濟更能代表全球化時代所帶來的機遇,但是對於國際經濟管治來說,亦沒有比制衡跨國科技巨頭困難的事情。

全球化所帶來的區域經濟融合,令跨國問題完全超越單一一個國家的行政能力所及。

單一國家的制裁,根本無法撼動以亞馬遜,Facebook,Google,蘋果和微軟爲首的科技巨頭們在無邊無際的互聯網馳騁。

最近歐盟結束七年的調查,由歐盟執委會決定以反壟斷法向google母公司罰款24億歐元。

此舉當然引來不少指責歐盟“保護主義”的聲音,但是從另一角度講,Google利用它創造出的,在互聯網世界無出其右的搜尋器生態獲利而無法由單一國家制裁,甚至龐大跨國機構如歐盟都難以有效地規管,也是不爭的事實。

一個缺乏全球性管治的無邊界網絡經濟,是全球化經濟管治其中一個最大的問題。

 

單一國家無法監管互聯網經濟

作爲全球化最大的媒介,互聯網代表的是無疆界的經濟拓展,無孔不入的新科技不但令單一國家幾乎必須依附一個國際性的貿易系統方可以有和科技巨頭們談判的資本,互聯網經濟的流動性亦令單一國家的法令無法有效地管理涵蓋整個互聯網的價值鏈。

蓋因互聯網經濟的根本,正正在於利用網路所帶來的跨國交易成本減少,再加上分析交易數據規模所帶來的觀察,為消費者提供最方便的消費模式。

但是方便的背後,是國與國之間法令的不同以及跨國虛擬貿易監管在法律上的複雜性所導致的交易失敗,以及越加難以監控的跨國市場健康,因而容易產生壟斷等對消費者權益有害的局面。

除非效法極權國家,將互聯網封閉起來,否則在一定程度上跟上,甚至完全照搬國外流行的法制,會是對於市場不足以和科技公司談判的單一國家最具可行性的方案。

以Google案爲例,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其實從2010年起便已經就Google 利用自己在搜索引擎市場上的壟斷性去阻止其他具格價功能競爭對手出現在顧客視野有否違規開始進行調查。

在這七年之間,巴西,南韓以及印度都各自仿效歐盟以及更早的美國向Google作出反壟斷的調查,近日歐盟執委會對於Google擬行的24億歐元罰款,相信不過是個Google在全球遭遇到麻煩的開始而已。

 

全球化經濟規管盲點

根據第三方數據收集公司StatCounter所搜集的數據顯示,Google從2009年到2017年,在歐盟及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三十一國家的網絡搜尋器市場的份額都超過90%。

歐盟執委會並且在罰款公告中,羅列了Google在德國,英國(2008),法國(2010),意大利,荷蘭,西班牙(2011),捷克,奧地利,丹麥,挪威,波蘭及瑞典(2013)都有利用它無出其右的市場份額,蓄意地令競爭對手在搜尋器内的排名被放在Google自家服務之後,從而干犯了歐盟的公平競爭規條。

光憑這列數據,在以用戶基數為王的數碼經濟似乎即可判處Google罪有應得—但是立案是一回事,如何處理這一類型的跨國經濟管治難題,則是另外一回事。

如是者,這次對Google的處罰挑起了一個更大的問題: 除了罰款,歐盟,或者任何不打算將自己網絡和世界隔離的國家,可以如何去保障消費者權益?

以罰款去阻嚇不過應一時之急,對Google等的科技巨頭來説雖然有一定作用(今次的罰款雖然破紀錄,但其實不到規管内最高上限的10%公司盈利,即八十億歐元左右),但是這並不會讓他們放棄市場優勢。

而且,由一家而非多家公司去提供所有必須資訊對於互聯網消費者來説亦是最爲理想的選項,消費者不會因為歐盟的干預而大規模離開Google提供的服務。

如果將消費行爲所代表的數據想象成新經濟的燃料的話,就不難理解這種矛盾:在互聯網服務大多對於消費者免費,而每一筆的服務將生產更多數據情況下,讓任何一家公司包辦“燃料”的生產以及加工去鼓勵更多消費者使用服務等同於鼓勵商家提供更完善的產品。

但是,同一時間這種經濟模式亦將讓生產這些產品的公司同時擁有生產“燃料”和從“燃料”中獲利的權限。

想象豐田汽車忽然包攬全球九成汽油和汽油車輛的市場份額,就或多或少可以理解歐盟的憂慮。

徹底消去這種矛盾的例子,不是沒有,比如中國就頗為成功-由政府主導宏觀調控的經濟體系和網絡長城的存在,保證了中國的網絡巨頭們在隨時可以變成俎上之肉的恐懼前必定和政府合作,消費者的權益在國家機器所放養的經濟裏不過是注脚而已。

在2017年,有能力又希望政府照搬北京管治經驗的發達國家國民恐怕是少數。

在一個開放的經濟體系裏,一國政府,或者區域經濟的管理者要制約科技巨頭,必須從源頭做起。消費者的權益,和他們在互聯網上留下的足跡息息相關,政府要保護這些權益必須在一定程度上制約采集這些數據的過程。

但這就觸及一個更爲根本的問題了:收集使用者數據的機制,亦即主宰消費者獲得資訊質量的機器算法(algorithm) 該如何由一個民主和尊重私有產權政體互動?這是二十一世紀互聯網經濟對於經濟管治其中一個最大的課題。



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E5%BE%9Egoogle%E8%A2%AB%E6%AD%90%E7%9B%9F%E6%8E%A7%E5%91%8A-%E7%9C%8B%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