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3 19:18:37金鳥

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吃飯各人飽。

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吃飯各人飽。

佛陀臨終時告訴阿難四歸依,其中之一是自依止,莫他依止。佛說:「我不攝受眾,亦無所教命。汝當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即應依四念處而行。」

但眾生無始來種種習慣的力量強大,一時不易扭轉,其中最可悲的是不相信自己,不願也不以為自己有為自我行為負責的能力,形成依賴的心理,希求不勞而獲,希望鬼神佑我平安,佛菩薩賜我良好因緣,名師使我頓悟,魔頭滿我私願,不一而足。從因緣法的觀點看,自己不勤精進,努力創造清淨因緣,坐在那裏等神等佛,如此而能增智增福,無異緣木求魚。

學佛是向佛學習,以佛為榜樣,學習如何覺悟,覺悟的力量在己。佛可以自覺,可以教導弟子覺悟,但萬萬不能替眾生覺悟。每個人只有靠自己不斷地努力,精進不懈,方能有覺悟的一日。禪宗有句話:「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吃飯各人飽」,文義淺白,人人能懂,可是為什麼這麼多的學佛者,所做所為卻不是這樣,總是希望別人吃飯自己飽!這事聽來雖然滑稽離奇,但我們只要睜開眼睛看看四周所謂的「學佛人」,就會明白這是佛教界不容否認的怪現狀。

  要能「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對法須有正確的知見和純淨的信心,「正聞熏習」和「如理思惟」就顯得格外重要了。對法的信心建立了,學佛的動力就能從內而發,不會因種種外在因素的變動而中斷學佛。如果以崇拜、依賴或僥倖的心理依止善知識,覺得他可以給我一些我原來得不到的東西,有朝一日,善知識往生或稍有不如法處,還學不學佛呢?

前些時日佛教界某位頗負盛名的作家發生家庭問題,筆者適在台灣,佛教團體中,每天聽得有人議論紛紛,甚至有所謂的退書事件!為什麼我們起初崇拜一個人,而當他犯錯時卻不肯原諒他?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我以為:如果我們不能自依止,而在他人身上假設了完人的形象,將自己的希望寄託在他人身上,一旦美好形象破滅,就會產生種種後遺症。平心而論,每個人的心路歷程,本不足為外人道,一個對自我身心了解清楚的人,不易去批判他人。自己知道自己的來時路,了解箇中酸甜苦辣,對所有人的不幸或失足,只會哀愍同情,希望他快快再站起來,重新再邁向光明的正途,絕不會將他人的不幸,當作茶餘飯後的消遣,因為:一、沒有這個閒工夫。二、深知易位而處,自己也未必能做得好,強緣現前,失卻正知正念,也許做得更差。三、眾生可憐,未成得圓滿智慧以前,總是不斷地犯錯再修正,再犯錯再修正的。戒律是防非止惡,用來看自己的身口意,絕非拿來度量別人的。如能自依止而後有幸得明眼善知識同行的人,對善知識就會異常恭敬,因為知道善知識能提攜你,但覺悟的力量還是在己。不肯為自己負責的人,跟對跟錯師父都沒有什麼好處,跟錯人,小則破財消災,大則喪失慧命!跟對人,師父很好,自己不修,又有何用?鎮日在師父身旁轉來轉去,以為跟的師父很好,就表示自己也不錯,不肯當下提起,對自我生命負責,拖著師父的衣角,是不會解脫煩惱、清涼自在的。

佛法的殊勝處在其超越世間法的智慧,真實地體察生命的流轉變化,明白一切世間法都是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無一真實可執著的實體。這種觀察,不止是每天誦經拜佛而已!而是要痛下功夫,對自己身心的生住異滅好好地體察,從自我身心的流轉變化中去體會無常、無住、無我,到那時候,毋庸他人說,自己就能清楚把握,慢慢放捨心中的執著和對世間的貪愛。再回頭一看,還有那麼多的眾生,以假作真,哭笑不停,因而生起大悲心去幫助他們離苦得樂。可是,明白、覺悟還是眾生自己要做的,所以佛菩薩也只能從旁指導、勸請、加油,沒有人能代替別人覺悟的。如果不為自己的解脫努力,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整天仰賴上師、師父或名人,終究自己的煩惱還是得自己去受,自己的苦痛還得自己去承擔,呼天喊地叫師父喊菩薩是不太有用的。即便真的有人幫助,解決了一時的困難,心中的問題不曾真正地解決,究竟的問題還在,那麼困難只會一再地出現,永無了期!解決自己最深層的問題的人是自己!佛陀給了我們一盞光明的燈,可是這燈在每人心中,自己不去開,燈是不會亮的。

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依靠自己的真心、依靠佛法的引導,但是不要想依靠其他的外在事務。自依洲、法依洲、不異依洲,意思相似,所說的洲就是生命的小島,建立自己的生命的小島、以佛法為生命的島嶼,不要以外在的異物作為生命的島嶼。 

簡單的說;人生要以佛法的修持,以自己的真心為人行為的依止之處。不要執著在外界的緣上,不要企求外物作為自己心的依止之處。外在,就是妄念。就是執著。就是煩惱。外在,包括了夫妻、父子。這些外在都是不能依靠的。舉例來說,依靠著先生或者太太,他或她變心了,怎麼辦?好,沒有變心,一旦無常到時,你所依止的另一半先走了,怎麼辦?就算父子,無常也是必然,而且更是無人可以替代的。那怎麼辦? 

師父說的,人的因緣,是增上緣。各人依自己的業報,因緣合和而聚,因緣盡而散,無常。以前讀的書中的一句話: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如果因人而住(依止),那也必然在因緣盡處,因人而失。 

人會變,心會變,嬌妻、賢夫都不能靠,那找個外物來依止好了,財富、古董、名聲,那也一樣是無常的。財富是5家共有,你的錢那裡是你的?存在銀行裡,會不會貶值啊?投資事業,會不會虧掉啊?要不要繳稅?房子會不會年久失修垮掉啊?萬一死了,錢帶得走嗎?你的繼承人會守得住嗎? 

佛法,在大乘說,其實也是不能依止的。金剛經上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但這是對那些已經證果的大乘菩薩說的。我們凡夫,如果動不動就說自己可以不依法而得證果,那是大妄語!先以佛法為行為和思想的規範,慢慢的修持和證入(要很長很長的時間,累世的修持和退轉),然後證得自性空,然後以自性為依止,然後就可以算是有修為了。我們需要佛法來渡我們過煩惱河生死海,然後我們就可以把佛法的舟丟掉,解脫自在而入涅槃。而還在煩惱河生死海這邊岸上的凡夫,佛法的舟,是不可以捨的。 

如果真能以自己為依止之處,其實就已證了佛道了。或許,在很少的時候我們可能會了悟自心為實(實在是空性),但是在很多時候,我們都是依止在外界的事相上,所以還在生死海中流轉。人是可憐的要趕快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