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1 15:06:05joe喬伊

推動目的: 政府推動和中國大陸簽署ECFA主要有三個目的

1.要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目前雖然兩岸都是WTO的成員,但是彼此之間的經貿往來仍有許多限制。
 
2.要避免我國在區域經濟整合體系中被「邊緣化」。區域經濟整合是全球的重要趨勢,目前全世界有將近247個自由貿易協定,簽約成員彼此互免關稅,如果不能和主要貿易對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我國將面臨被邊緣化的威脅,在重要市場失去競爭力。而中國大陸是目前我國最主要的出口地區,與中國大陸簽署協議並有助我國與他國洽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可避免我被邊緣化。
 
3.要促進我國經貿投資「國際化」。陸續與中國大陸及其他國家簽署協議或協定,可助台灣融入全球經貿體系,並吸引跨國企業利用我國作為進入東亞的經貿投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