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4 09:41:41水白

短評-立委哪有那麼大

中國時報 本報訊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天通過附帶決議,同意其「監聽調閱專案小組」可以調閱檢察總長黃世銘的通聯紀錄,想藉此揭露黃世銘和馬英九總統的通聯,這太荒唐了,立委再大,也無權非法侵犯他人受憲法保障的人權。

一個人,不管他是誰,都有權利保有自己的個資隱私。只有經過法律授權的司法機構,為了辦案需要,才能依法調閱通聯紀錄,而即使如此,也不能在法律授權以外侵犯個人隱私權。立法委員並無司法調查權,憑什麼幾個人舉手作個決議,就要查看某人通聯紀錄?

這當然是政治角力的動作,民進黨立委想藉此炒作話題,猛打黃世銘洩漏偵查以及馬英九干預司法,繼續給國民黨難看,但這種無視於憲法與法律分際、毫不在意地侵犯人權的作法,和所痛批的所謂違法亂紀又有多大差別?

立法委員有多少權力,能做什麼樣的事,要依憑法律的授與,再怎麼作決議,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黃世銘講白了不願提供通聯紀錄,那是他合法的權利,沒有任何人可以強迫他低頭,就算總統下令都可以不理。

從關說到監聽案,這樁司法案件不只高度政治化,也已經轉化為政治漩渦,但玩政治不能拿憲法和法律當祭品。黃世銘,以及馬英九要面對的政治壓力是一回事,但他們理應獲得憲法保障的權利又是另一回事,立委權力再大,也沒有大到那個程度。

我要回應(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