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6 21:56:08水白

穿衣的迷信

  
現代人很迷信;迷信什麼呢?很多人連「衣、食、住、行」都迷信。

例如「穿衣」本來的目的,一是遮身禦寒,再者是為了禮節所需。冬天穿厚一點的衣服以禦寒,夏天穿薄一點的衣服,以遮蔽身軀。

另一個功能就是「禮節」,比如家裏有客人來,你會穿著睡衣接客人嗎?當然不會,這就是禮貌。

穿衣就是這兩項功能而已,遮身禦寒以及待人的禮節。但是,有些人卻在服飾上迷信,迷信什麼呢?迷信「名牌」,每穿一件衣服就執著這是某某名牌。

記得好幾年前,有一位開舶來品店的慈濟委員,她店裡有件衣服掛了好幾個月都賣不出去,有位同行的朋友教她:把價錢再多加一個「零」,保證很快就賣出去。

她半信半疑,就試試看,把原本標價700,多加一個零變成7000。果真,隔天一位顧客看看衣服、看看標價,說「這件衣服幫我包起來。」

她拿到這七千元時,心想賺這種錢實在很心虛,乾脆捐給師父做善事去。所以她捐了六千七百元,自己賺三百元的基本利潤。

有些人就是迷信數字,以為衣服越貴就是越高級,這也是迷信。我們學佛要有正知正見,衣服若適合我們的身份、禮節,功能達得到,應該就是最好的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