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6 19:39:45黑眼圈〃小粉
愛誤了點
愛誤了點
「我看沒有人比你更無恥了。」
「那也要妳願意才行呀!」我擠出一個沒志氣的笑容。
開口跟她借錢對自己的自尊實在是一項侮辱,要不是剛被扒手摸去錢包,裡頭的所有證件和提款卡全弄丟了,也不會弄到要向她開口。
「好吧:要借多少?」
「七百就夠了。」
「在哪兒見?」
「我現在在光華商場門口」
「好!我大約十分鐘到」
淑華──我以前的女朋友,早己忘記誰甩了誰。
她拖了快半個鐘頭才到。
「怎麼那麼晚才來,妳不走說十分鐘?」
「台北的交通不是你這鄉下土包子能了解的,出門遇到塞車已經一肚子火,少跟我發脾氣。」
暗忖著,是我要跟她借錢,勢必得低頭。
「七百塊拿去,我還有事要先走了。」
「請等一下!能不能先載我去車站。」
「你有錢不會坐車去嗎?」
「火車票就要六百多塊,哪裡坐得起計程車。」
「那麼你不會坐公車嗎?」
我沮喪地搖搖頭。她猶豫了一下,蹙緊眉毛說:「好,上車吧!」
淑華開的車子不大,不過在台北街頭似乎滿管用的。
「怎麼會來台北?」淑華問。
「想來光華商場買些東西,回去升級電腦配備。」
「東西咧?」
「要付錢買的時候才發現錢包掉了。」
「你真是天才!」淑華嘲笑的說。「什麼時候來的?」
「上午就來了。」
「那你怎麼這時候才打電給我?」淑華驚訝的說。
「直到剛才,才撿到一塊錢打電話。」
淑華笑著搖頭,看看車上的鐘,她隨口問:「吃飯沒?」
「沒錢怎麼吃得起飯?」
沒等我說完,她就把車開到一家飯館前面。
「我可沒錢哦!」我慎重聲明。
「知道啦!我請就是了。」淑華指著菜單問:「要吃些什麼?」
「沒意見,妳點就是了。」
「你呀!還是跟以前一樣沒主見。」
淑華跟服務生點了兩份簡餐,我看店店裡,坐滿了七成顧客卻不顯得吵雜,感覺很寧靜,好像可以聽見自已的心跳聲,或者是跟她在一起的壓力吧!總想著自已好像虧欠她什麼。
淑華開口問:「你現在還在那家三流出版社打工嗎?」
「好歹也是政府立案,新聞部核准的,別老說它三流。」我辯解的說。「那妳呢?現在在哪裡做事?」
「在一家證券公司上班。」她一邊說一邊從皮包拿出名片給我。
「不錯嘛!」
「是呀!比你那三流出版社強多了。」淑華鄙夷的說:「你電腦不是不錯嗎?怎麼不走這行,不但合你的興趣,賺的鐵定也此你在出版社多。」
「妳以為我不想嗎?可是會電腦的滿街跑,沒什麼『後台』誰會用我?」
「你以前不是自詡電腦有多高明嗎?還說自已是高手中的高手咧!」
「那是以前在學校不懂事的想法,才知道路邊擺鹽酥雜的,都可能是電腦高手呢。」
淑華聽我這麼說,也就靜了下來。
看她這樣,我倒覺得過意不去,開口說:「這幾年妳好像很少回台南?」
「忙著工作嘛!」
「妳們證券公司不是只上半天班嗎?」
「沒那麼誇張,整理一些客戶資料至少也要到兩點才能下班。」
我開玩笑的說:「不至於忙得連禮拜天都不回家吧!是不是交了男朋友?」
淑華白我一眼,我心虛地低下了頭。
「就算真的,那也不關你的事。」
「老朋友了,關心一下也是應該的。」我由衷的說。
她改變話題,「吃飽了嗎?該走了,要是趕不上火車別怪我。」
到了火車站,我一個人獨自下車,欲趕六點五十八分的自強號。由於分不清月台,跑錯了地方,真的被她料到──我沒趕上火車。看著火車時刻表,至少要等到十點半才有火車到台南,到台南也凌晨五點了。這下糟了,漫漫長夜難道真的要在火車站度過?
逛逛台北火車站的二樓,買了一杯飲料。八點二十七分,興起一個『打電話給淑華』的念頭,可是又覺得不好意思,就這樣拿起公共電話又放下,反覆做了半個鐘頭,終於鼓起勇氣撥號。「喂………請問淑華在嗎?」
「我就是,請問哪位?」
「我……我……」
淑華已經認出我的聲音。「你不是在火車上嗎?怎麼這麼快就到家了。」
聽完真是恨不得有個地洞讓我鑽,好想掛上電話,不過打都打了。
「我還在火車站。」
老實跟她講出為何沒搭上火車,就如我預測的換來一頓教訓,或許是以前被她罵過太多次,連她要說什麼都可以猜想得到。
「你的腦筋是漿糊做的是不是,還是你看不懂國字,連第幾月台都會弄錯,真的被你打敗了解!」
把話筒拿開約三十公分,都還能清楚聽到她咒罵。
「乖乖待在那邊,我馬上開車來接你。」
聽她這麼說,好像我在這裡隨時都有可能被人拐跑,我哪有那麼笨。
這次她果真在十分鐘內趕到,真希望能再一次塞車,因為她一到後又開始繼續在電話中沒罵完的,這時我然於明白當初為什麼會跟她分手,想想自已原來也有聰明的時候。
坐在她的車裡,經過繁華的台北市區,她的車子忽然停下來,問我說:「打過電話跟家人說了沒?」
我回答:「還沒。」
淑華指著路上的公共電話,拿出電話卡叫我先打電話回家報平安。
等到回到車上時,淑華問我:「怎麼這麼晚才打給我?」
我點默的不說話。
她繼續說:「運氣不錯嘛!這次花了兩個小時就在地上撿到零錢打電話給我,比起上次好多了。」
聽她這麼說,我更說不出話來,淑華把車開到一家汽車旅館前面,停下車來說:「到了,下車吧!」
看看招牌,還貼了一個兔女郎橫臥的畫像,我疑惑的問:「妳該不會住在這裡吧!」
「我怎麼可能住這裡!」
「那幹嘛帶我到這裡?該不是....」我開始緊張了。
「你想到哪裡去了,我是想叫你在這裡住一晚,明天再載你去坐車回家。」
「哦………原來是這樣。」
「那還不下車。」
看了看那家汽車旅館,門口男男女女摟抱著走在一起,心裡越想越不安。
「在這裡過夜,不好吧!」
「你一個大男人,還怕給人吃了嗎?」
心裡雖然一千萬個不願意,但又不知該到哪裡,只好任憑她安排。
就在快走到門口時,一堆警車在路口急停,警員衝進店裡喊著:「臨檢!」
後面跟的似乎是記者,拿著照相機和攝影器材走來。
淑華拖著我,坐上小車急忙離開,沒隔多久就被警車攔下,警察拿著手電筒照著我們說:「你們滿十八歲了嗎?駕照行照拿出來看。」
我們就像做錯事的小孩子,臉紅得發窘,檢查行照與駕照後就放我們離開。
淑華最後帶我回她住的地方,她跟我說地跟另外兩個同事共租一層公寓。到達公寓門口的時候,淑華像小偷般地輕輕打開門鎖,探了頭瞧瞧裡面。
「這不是妳住的地方嗎?怎麼還要偷偷摸摸的。」
淑華向我比了個安靜的手勢,帶我快速的從大門進去到她房間,接著就把門鎖上,我連鞋子都來不及脫,就踏了進去。
她跟我解釋不想讓室友知道她帶男生回來,因為她兩個室友都是女孩子,所以當初租房子時,就協議不准帶男人回家過夜。
門外響起一個聲音說:「淑華!是不是妳回來了,怎麼妳的腳那麼髒,地板留下好多個腳印。」
淑華應說:「我等一下就出去把地板拖乾淨!」
「你不要出聲音,更不要亂動我的東西,我馬上回來。」淑華對著我說。
看看房間,床單與被單都是我最喜愛的紫色,床邊的大窗戶看出去,看不到什麼景色,想必是被隔壁的大樓遮著;牆上掛著不少娃娃,好像是從娃娃機釣到的,有幾幅大海報,牆角的書桌旁擺了架電腦,吸引住我的目光,看到主機上還有台數據機,就想上網。
禁不住對電腦的誘惑,急忙按下電源開機,上頭顯示是下pentium-166的
CPU,512 ram跑的是Win95,等待著開機完畢,桌面出現──
我嚇了我一大跳!桌面居然是我跟她的合照,教我怎麼也猜想不到,我們分手都兩年了。看著桌面照片上的裂縫與皺褶,應該是撕裂過再重新貼合。
聽到腳步聲,我急忙關掉電腦。淑華走了進來,看見我站在電腦前面,急忙跟我說:「忘了跟你說,千萬別動我的電腦,裡頭有公司的重要機密,非常要緊。」
我心裡有教,回答道:「難道連開機都不行?放心啦!我不會將它弄壤的。」
「我說不行就不行,千萬記住!要不然我就趕你到火車站過一夜。」
我笑了笑。
她強調說:「我是說真喔!」
心想,反正不該看的也看過了,就答應說好。
淑華出去,臨走前交代我把房門鎖好。
我又把電腦打開,看她internet上的信箱設定,抄下她的信箱位址,順便上網去到處逛。
淑華帶了消夜回來,吃完後已經快一點了。我說要刷牙,她用杯子裝了漱口水給我,叫我嗽口就好了,一口水漱了老半天不知該往哪裡吐,她發覺後打開窗戶手指著窗外。
「明大最早幾點有車?」淑華問我。
我查過火車時刻表,回答:「五點十五分。」
「那時我還沒起床,有沒有八點以後的車?」
「八點十分。」
「再晚一點呢?」
「八點半。」
「好吧!就坐這班。」
「等等....我看錯了,這班車只到嘉義。」
「你怎麼老是那麼天才!那就坐八點十分的好了。」
我本想說八點四十分也有班自強號,但看到她凶惡的晚娘面孔,話就吞了回去。
她丟了一只棉被給我,交代我睡地上。
北部的寒流好像比南部的冷,躺在瓷磚地板上,整個脊椎都是涼的,有種躺在手術台上的感覺。她問我會不會冷,較然身體已經抖得像發羊癲瘋,但仍硬著頭皮說「不冷!」,心裡卻想著:『不冷...才怪咧!』
她大概從我顫抖的口音聽出我的情形,讓出一半床位,叫找上床睡,並叮嚀千萬別毛手毛腳。我抱著棉被上床,沒多久,淑華沉沉睡去,我卻怎麼睡也睡不著。她沒隔多久就開始打呼了,接著就開始翻滾,我被逼到床邊一小角,身體有一半是懸空的。
早上七點,想叫她起床,見她睡得很甜就沒叫醒她;等到八點十分,她同事在門外喊著:「淑華!上班了,快起床呀!」
原本以為睡死的地,居然開口說:「知道了:馬上來。」
她同事又在門口叫了幾次,她都有回應卻沒行動,最後她們拋下一句: 「不理妳了....我們要先走了。」
聽到她同事關門的聲音後,淑華馬上從床上坐起來。我驚訝的說:「妳不是還在睡嗎?」
「我哪有睡得那麼死,那是要讓她們先走。」淑華繼續說:「沒想到她們那麼夠朋友,拖到現在,看來你的火車又趕不上了。」
「坐下班車就好了。」我安慰的說。
「算了!我現在就打電話到公司請假,待會兒我親自開車送你回台南,不然看你這德行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到得了家。」
反正一切都是她決定,我也懶得安排。
淑華將車開列光華商場,出錢讓我買了主機板和CPU還有一張影像顯示卡,接著載我回台南。
到家後,我去銀行領錢還她,她臨走前,我把臉貼在車窗外,還來不及跟她說謝謝,她已經隔著車窗先對我說:「想說謝謝就免了,記得還是朋友就好了。」
「可是我還有話對妳說。」
她拉下車窗,將頭伸出車外說:「要說什麼?」
我急速的親吻上她的臉頰和粉紅嘴唇,好一下才分開,接著說:「說完了……」
她臉臊紅,急急地開著車走了。
回到家後,我待在電腦前面,找出我和她的合照,用掃瞄器掃成圖檔。
撥號上網,接著傳檔,很快的,她電腦的桌面不會再是那張有裂痕的相片。
「我看沒有人比你更無恥了。」
「那也要妳願意才行呀!」我擠出一個沒志氣的笑容。
開口跟她借錢對自己的自尊實在是一項侮辱,要不是剛被扒手摸去錢包,裡頭的所有證件和提款卡全弄丟了,也不會弄到要向她開口。
「好吧:要借多少?」
「七百就夠了。」
「在哪兒見?」
「我現在在光華商場門口」
「好!我大約十分鐘到」
淑華──我以前的女朋友,早己忘記誰甩了誰。
她拖了快半個鐘頭才到。
「怎麼那麼晚才來,妳不走說十分鐘?」
「台北的交通不是你這鄉下土包子能了解的,出門遇到塞車已經一肚子火,少跟我發脾氣。」
暗忖著,是我要跟她借錢,勢必得低頭。
「七百塊拿去,我還有事要先走了。」
「請等一下!能不能先載我去車站。」
「你有錢不會坐車去嗎?」
「火車票就要六百多塊,哪裡坐得起計程車。」
「那麼你不會坐公車嗎?」
我沮喪地搖搖頭。她猶豫了一下,蹙緊眉毛說:「好,上車吧!」
淑華開的車子不大,不過在台北街頭似乎滿管用的。
「怎麼會來台北?」淑華問。
「想來光華商場買些東西,回去升級電腦配備。」
「東西咧?」
「要付錢買的時候才發現錢包掉了。」
「你真是天才!」淑華嘲笑的說。「什麼時候來的?」
「上午就來了。」
「那你怎麼這時候才打電給我?」淑華驚訝的說。
「直到剛才,才撿到一塊錢打電話。」
淑華笑著搖頭,看看車上的鐘,她隨口問:「吃飯沒?」
「沒錢怎麼吃得起飯?」
沒等我說完,她就把車開到一家飯館前面。
「我可沒錢哦!」我慎重聲明。
「知道啦!我請就是了。」淑華指著菜單問:「要吃些什麼?」
「沒意見,妳點就是了。」
「你呀!還是跟以前一樣沒主見。」
淑華跟服務生點了兩份簡餐,我看店店裡,坐滿了七成顧客卻不顯得吵雜,感覺很寧靜,好像可以聽見自已的心跳聲,或者是跟她在一起的壓力吧!總想著自已好像虧欠她什麼。
淑華開口問:「你現在還在那家三流出版社打工嗎?」
「好歹也是政府立案,新聞部核准的,別老說它三流。」我辯解的說。「那妳呢?現在在哪裡做事?」
「在一家證券公司上班。」她一邊說一邊從皮包拿出名片給我。
「不錯嘛!」
「是呀!比你那三流出版社強多了。」淑華鄙夷的說:「你電腦不是不錯嗎?怎麼不走這行,不但合你的興趣,賺的鐵定也此你在出版社多。」
「妳以為我不想嗎?可是會電腦的滿街跑,沒什麼『後台』誰會用我?」
「你以前不是自詡電腦有多高明嗎?還說自已是高手中的高手咧!」
「那是以前在學校不懂事的想法,才知道路邊擺鹽酥雜的,都可能是電腦高手呢。」
淑華聽我這麼說,也就靜了下來。
看她這樣,我倒覺得過意不去,開口說:「這幾年妳好像很少回台南?」
「忙著工作嘛!」
「妳們證券公司不是只上半天班嗎?」
「沒那麼誇張,整理一些客戶資料至少也要到兩點才能下班。」
我開玩笑的說:「不至於忙得連禮拜天都不回家吧!是不是交了男朋友?」
淑華白我一眼,我心虛地低下了頭。
「就算真的,那也不關你的事。」
「老朋友了,關心一下也是應該的。」我由衷的說。
她改變話題,「吃飽了嗎?該走了,要是趕不上火車別怪我。」
到了火車站,我一個人獨自下車,欲趕六點五十八分的自強號。由於分不清月台,跑錯了地方,真的被她料到──我沒趕上火車。看著火車時刻表,至少要等到十點半才有火車到台南,到台南也凌晨五點了。這下糟了,漫漫長夜難道真的要在火車站度過?
逛逛台北火車站的二樓,買了一杯飲料。八點二十七分,興起一個『打電話給淑華』的念頭,可是又覺得不好意思,就這樣拿起公共電話又放下,反覆做了半個鐘頭,終於鼓起勇氣撥號。「喂………請問淑華在嗎?」
「我就是,請問哪位?」
「我……我……」
淑華已經認出我的聲音。「你不是在火車上嗎?怎麼這麼快就到家了。」
聽完真是恨不得有個地洞讓我鑽,好想掛上電話,不過打都打了。
「我還在火車站。」
老實跟她講出為何沒搭上火車,就如我預測的換來一頓教訓,或許是以前被她罵過太多次,連她要說什麼都可以猜想得到。
「你的腦筋是漿糊做的是不是,還是你看不懂國字,連第幾月台都會弄錯,真的被你打敗了解!」
把話筒拿開約三十公分,都還能清楚聽到她咒罵。
「乖乖待在那邊,我馬上開車來接你。」
聽她這麼說,好像我在這裡隨時都有可能被人拐跑,我哪有那麼笨。
這次她果真在十分鐘內趕到,真希望能再一次塞車,因為她一到後又開始繼續在電話中沒罵完的,這時我然於明白當初為什麼會跟她分手,想想自已原來也有聰明的時候。
坐在她的車裡,經過繁華的台北市區,她的車子忽然停下來,問我說:「打過電話跟家人說了沒?」
我回答:「還沒。」
淑華指著路上的公共電話,拿出電話卡叫我先打電話回家報平安。
等到回到車上時,淑華問我:「怎麼這麼晚才打給我?」
我點默的不說話。
她繼續說:「運氣不錯嘛!這次花了兩個小時就在地上撿到零錢打電話給我,比起上次好多了。」
聽她這麼說,我更說不出話來,淑華把車開到一家汽車旅館前面,停下車來說:「到了,下車吧!」
看看招牌,還貼了一個兔女郎橫臥的畫像,我疑惑的問:「妳該不會住在這裡吧!」
「我怎麼可能住這裡!」
「那幹嘛帶我到這裡?該不是....」我開始緊張了。
「你想到哪裡去了,我是想叫你在這裡住一晚,明天再載你去坐車回家。」
「哦………原來是這樣。」
「那還不下車。」
看了看那家汽車旅館,門口男男女女摟抱著走在一起,心裡越想越不安。
「在這裡過夜,不好吧!」
「你一個大男人,還怕給人吃了嗎?」
心裡雖然一千萬個不願意,但又不知該到哪裡,只好任憑她安排。
就在快走到門口時,一堆警車在路口急停,警員衝進店裡喊著:「臨檢!」
後面跟的似乎是記者,拿著照相機和攝影器材走來。
淑華拖著我,坐上小車急忙離開,沒隔多久就被警車攔下,警察拿著手電筒照著我們說:「你們滿十八歲了嗎?駕照行照拿出來看。」
我們就像做錯事的小孩子,臉紅得發窘,檢查行照與駕照後就放我們離開。
淑華最後帶我回她住的地方,她跟我說地跟另外兩個同事共租一層公寓。到達公寓門口的時候,淑華像小偷般地輕輕打開門鎖,探了頭瞧瞧裡面。
「這不是妳住的地方嗎?怎麼還要偷偷摸摸的。」
淑華向我比了個安靜的手勢,帶我快速的從大門進去到她房間,接著就把門鎖上,我連鞋子都來不及脫,就踏了進去。
她跟我解釋不想讓室友知道她帶男生回來,因為她兩個室友都是女孩子,所以當初租房子時,就協議不准帶男人回家過夜。
門外響起一個聲音說:「淑華!是不是妳回來了,怎麼妳的腳那麼髒,地板留下好多個腳印。」
淑華應說:「我等一下就出去把地板拖乾淨!」
「你不要出聲音,更不要亂動我的東西,我馬上回來。」淑華對著我說。
看看房間,床單與被單都是我最喜愛的紫色,床邊的大窗戶看出去,看不到什麼景色,想必是被隔壁的大樓遮著;牆上掛著不少娃娃,好像是從娃娃機釣到的,有幾幅大海報,牆角的書桌旁擺了架電腦,吸引住我的目光,看到主機上還有台數據機,就想上網。
禁不住對電腦的誘惑,急忙按下電源開機,上頭顯示是下pentium-166的
CPU,512 ram跑的是Win95,等待著開機完畢,桌面出現──
我嚇了我一大跳!桌面居然是我跟她的合照,教我怎麼也猜想不到,我們分手都兩年了。看著桌面照片上的裂縫與皺褶,應該是撕裂過再重新貼合。
聽到腳步聲,我急忙關掉電腦。淑華走了進來,看見我站在電腦前面,急忙跟我說:「忘了跟你說,千萬別動我的電腦,裡頭有公司的重要機密,非常要緊。」
我心裡有教,回答道:「難道連開機都不行?放心啦!我不會將它弄壤的。」
「我說不行就不行,千萬記住!要不然我就趕你到火車站過一夜。」
我笑了笑。
她強調說:「我是說真喔!」
心想,反正不該看的也看過了,就答應說好。
淑華出去,臨走前交代我把房門鎖好。
我又把電腦打開,看她internet上的信箱設定,抄下她的信箱位址,順便上網去到處逛。
淑華帶了消夜回來,吃完後已經快一點了。我說要刷牙,她用杯子裝了漱口水給我,叫我嗽口就好了,一口水漱了老半天不知該往哪裡吐,她發覺後打開窗戶手指著窗外。
「明大最早幾點有車?」淑華問我。
我查過火車時刻表,回答:「五點十五分。」
「那時我還沒起床,有沒有八點以後的車?」
「八點十分。」
「再晚一點呢?」
「八點半。」
「好吧!就坐這班。」
「等等....我看錯了,這班車只到嘉義。」
「你怎麼老是那麼天才!那就坐八點十分的好了。」
我本想說八點四十分也有班自強號,但看到她凶惡的晚娘面孔,話就吞了回去。
她丟了一只棉被給我,交代我睡地上。
北部的寒流好像比南部的冷,躺在瓷磚地板上,整個脊椎都是涼的,有種躺在手術台上的感覺。她問我會不會冷,較然身體已經抖得像發羊癲瘋,但仍硬著頭皮說「不冷!」,心裡卻想著:『不冷...才怪咧!』
她大概從我顫抖的口音聽出我的情形,讓出一半床位,叫找上床睡,並叮嚀千萬別毛手毛腳。我抱著棉被上床,沒多久,淑華沉沉睡去,我卻怎麼睡也睡不著。她沒隔多久就開始打呼了,接著就開始翻滾,我被逼到床邊一小角,身體有一半是懸空的。
早上七點,想叫她起床,見她睡得很甜就沒叫醒她;等到八點十分,她同事在門外喊著:「淑華!上班了,快起床呀!」
原本以為睡死的地,居然開口說:「知道了:馬上來。」
她同事又在門口叫了幾次,她都有回應卻沒行動,最後她們拋下一句: 「不理妳了....我們要先走了。」
聽到她同事關門的聲音後,淑華馬上從床上坐起來。我驚訝的說:「妳不是還在睡嗎?」
「我哪有睡得那麼死,那是要讓她們先走。」淑華繼續說:「沒想到她們那麼夠朋友,拖到現在,看來你的火車又趕不上了。」
「坐下班車就好了。」我安慰的說。
「算了!我現在就打電話到公司請假,待會兒我親自開車送你回台南,不然看你這德行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到得了家。」
反正一切都是她決定,我也懶得安排。
淑華將車開列光華商場,出錢讓我買了主機板和CPU還有一張影像顯示卡,接著載我回台南。
到家後,我去銀行領錢還她,她臨走前,我把臉貼在車窗外,還來不及跟她說謝謝,她已經隔著車窗先對我說:「想說謝謝就免了,記得還是朋友就好了。」
「可是我還有話對妳說。」
她拉下車窗,將頭伸出車外說:「要說什麼?」
我急速的親吻上她的臉頰和粉紅嘴唇,好一下才分開,接著說:「說完了……」
她臉臊紅,急急地開著車走了。
回到家後,我待在電腦前面,找出我和她的合照,用掃瞄器掃成圖檔。
撥號上網,接著傳檔,很快的,她電腦的桌面不會再是那張有裂痕的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