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7 00:31:20發明家

飆車出事 車險不賠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國道警察加強執行測速照相,上周末警方在短短幾分鐘內,連續拍到八輛車競速疾駛,一輛賓士車更以243公里的時速狂飆,創下二高超速違規的最高測照紀錄。

產險公司提醒,駕著頂級車、享受極速快感,萬一發生意外,車體損失險可能不賠,財物損失得「自行負擔」。

明台產險解釋,根據「車體損失險」保單條款的規定,只要汽車不在正常使用範圍內,包括相約兩名以上的車主「競速」、車廠或車主進行「測速」試驗,了解汽車的性能等,即使百萬名車每年花超過10萬元買車險,就不在保單的理賠範圍。

泰安產進一步指出,除了道路競技行為外,車險不理賠的條件還包括無照駕駛、越級駕駛或犯罪、故意行為等。以百萬跑車來說,進口零件昂貴,修理費用更高得嚇人,若在國道發生意外,車主損失可不小。

不過,高級進口車競速行為似乎有備而來,國道警察表示,車主看到警察,只要一按鈕,車牌即自動掀開,明顯要躲避違規超速照相,雖然警方當下拍不到車牌,仍可透過調閱收費站監視器比對車型、顏色等,找出國道飆車族。

泰安產險認為,競速與超速的界線模糊,中間有不少灰色地帶,保險公司通常以對被保險人有利的方向解釋,最後仍會支付理賠金。不過,為了避免車主以為有保險,就能為所欲為的心態,保險公司會與警方合作,對於有飆車傾向的車主、車牌號碼建檔紀錄,當下年度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將以「拒保」處理。




【2007/03/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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