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患的一些想法
(照片取自http://www.boston.com/bigpicture/2009/08/typhoon_morakot.html)
無論如何,在旁人眼中,我如果不算「專家學者」,至少也是專業工程人員。
最廉價的方式,當然是互相指責,人民有權利要求政府,地方政府則將矛頭對準中央,中央只得找上替罪羔羊,所以點名氣象局與水利署。身為防制水患的第一線,水利署當然責無旁貸,但氣象局在預測失準的問題上,在我看來是背負了過多的指責,因為就在颱風未來臨前,美國與日本對颱風路徑的的預測偏北,中心並未經過台灣,唯有中央氣象局獨排眾議,顯然預報上有一定的水準。只是「氣象學」從來就不是精準的科學,而預測行為一向都只能稱作state-of-art,需要許多人為判斷,所以我們看到各新聞台氣象主播可以各自發表自己的看法。況且更深一層來講,如果一開始氣象局對中度颱風正確預測如此的雨量有誰能信?而且在這種預報雨量下,各級政府該怎麼做?是否已經建立了雨量分級的應變計畫?就我所知,國科會根據內政部的「災害防救法」、「災害防救施行細則」進行多年期的防災科技研究,以大區域的地理資訊系統(GIS)針對歷來土石流及地質敏感地區建立各項警戒系統,但我不知道這些研究是否落實,而即使這些警戒系統都發揮了功效,接下來屬中央責成各地方政府的SOP呢?緊急疏散或緊急撤離?我們的政府有那麼大的動員能力?又或哪一級政府敢動用?美國發生在2005年的卡崔娜颶風雖然暴露了布希政府的顢頇無能,但也在第一時間緊急撤離了上百萬居民,但前些天屏東縣長對於中央的指責忍不住動氣,宣稱當氣象局的預測都說不準時,有哪個官員膽敢在
事態來臨時的緊急動員能力先不談,因為早在歷年來的水患發生後,各級機關政府以及各專家學者所提的建言、方案早已汗牛充棟,中央政府也因此喊出許多漂亮的口號,譬如八年八百億之類,只是錢灑出去似乎不見成效。多少口語相傳是,除了一開始的浮編濫報之外,這些錢下撥到地方政府口袋,不在於除弊興利,而是為了綁樁和謀求政治利益,要不然那些濫墾、濫建、濫伐、盜採河川砂石導致橋墩基礎掏空、破壞水土保持、亂倒廢棄土、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的種種行為,到底是誰核准、誰發的執照?是誰的利益,或是誰的親戚、樁腳?對於河川地或敏感地區的管理,已經證明再多的工程也無法有效控管,最有效的辦法便是禁止開發,也就是時時被環保團體提出的「還地於水」休養生息政策。我們看自13年前的賀伯颱風開始,多少敏感甚至危險區域每逢大雨必定發生土石流、山崩或淹水,肇因為何難道學者專家或政府都不知道嗎?仍繼續放任讓這些地區的悲劇重演,而後加花費大量人力財力去作救援和日後的重建?但大量的遷村基本上阻礙太大、層面太廣,先不提成千上萬人的安置問題(居所、生活和工作),對於連發佈警訊撤守家園都不肯的居民,要用什麼理由說服他們離開?或許歷經了這一次的水患會有所不同,但卻是多麼慘痛的教訓。
不過漫漫重建工作仍然要進行,路要通、橋要續、河道整治、提防鞏固,殘破的家園終須收拾。恰在水患未發生之前,新聞剛報導行政院長為低效率的工程工作「震怒」!政治人物的震怒大家已經不當一回事了,但看在我們眼底,工程效率的降低卻是重重問題下的產物,首先,以防弊為出發點的「政府採購法」便是一大障礙。基層公務員其實可憐,黑道恐嚇、檢調約談,黑白兩道動輒得咎,時常還會被拿來背黑鍋,為了自保,只好努力將程序完備,而所謂的完備,便是責任分攤,每一個該會的單位都不放過,該簽章的需簽章,該批的要批,所以一紙公文周遊列國的旅行,沒有人敢決斷獨行,發包、決標、執行,一切依照法令。至於我們規劃設計或施工單位呢?「準公務人員」這個名詞也許陌生,但法令解釋建築師或技師在執行公共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業務時,屬於廣義的公務人員,必須接受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的規範。所以很遺憾的,我們成為公務人員中的一份子,而在只有罰而沒有賞的大環境下,唯一能採取的策略便是明哲保身,工程效率如何提高?而效率之外,工程品質又是另外一個問題,2006年行政院長指示「未來應以最低價標為原則,最有利標為例外」,從此公務機關無人敢「例外」,絕大部分的公共工程都以拼價錢的方式發包,看似為國庫節省經費,卻完全忽略了價錢與品質間息息相關的基本道理,對於著重管理、品質導致成本較高的包商,根本拼不過低價搶標的市場環境,而且為了顧及「公平競爭」這頂大帽子,專利材料、專利工法也被摒除在外,誰核准變更,日後可能等著審計來調查,即使程序完備也在曠日廢時的調查中虛耗精神氣力,層出不窮的類似案例怎能不讓真正用心的業者感到寒心?
來談談工程品質問題。這次水患沖垮了好幾座大橋,更別提柔腸寸斷的山區道路和河道堤岸,台東知本金帥飯店倒塌的影像一再播放叫人怵目驚心,不禁讓人質疑這些結構物的設計和施工水準。對於從事工程設計十多年的我來說,所有的設計都必須遵循一定的標準和規範,這些標準從何而來?當然是理論加上實務,若有不足之處,則以安全係數補足之。過去水利結構的最高標準是所謂的200年洪水位,簡單說就是每200年可能發生一次的水位,不過得依結構物的重要性採用不同標準,重要性低的結構物如排水溝,可採用較低的標準,如5年或10年暴雨頻率。台灣當然沒有200年來的完整紀錄,必須根據現有紀錄統計迴歸得來,而規範也不可能年年修訂,只要沒有立即危險,規範值基本上是值得信賴的,因此誰來證明規範值夠不夠呢?只有上天,經由一次又一次的天災考驗,通得過繼續使用,通不過事後修訂,譬如921大地震後,國內的地震規範便進行一次大修,而重要結構物也根據新規範進行體檢,必要時補強。由於每種結構物都有它的設計壽命和目的,無限的放大設計標準雖可降低風險,但一方面不符合經濟效益,一方面很可能根本設計不下或無法施工。很不幸的,去年辛樂克颱風吹斷了五座橋樑之後,交通部針對全國兩萬六千多座橋樑進行全面總體檢,事未竟功,莫拉克已來襲,並且挾帶的不是普通的雨量,而是百年來僅見的超大豪雨,早已超過規範上限多很多。在這超標洪水的沖刷下,結構物確實難以抵擋,橋斷路塌、倖存者少,只是未來重建之路該怎麼走?可以預期的是,地球氣候變遷之下,風勢雨量紀錄可能不斷被打破,現行200年洪水位顯然已經不夠用,規範必須重修。如何修又是個大問題,比照新地震規範訂定防洪水準與設計目標嗎?提高到回歸期475年還是950年?會不會如同新地震規範一般不夠周延,造成無法設計、無法施工?在在考驗著未來必須投注大量心力的諸多專家學者們。
拉拉雜雜的想了一些,許多問題其實一時都無法解決,究責、檢討且先放一邊,因為接下來該有無數的工作要作。今天(8/11)已經是88水災的第四天了,救援行動仍在繼續,幸而陸續傳來的好消息能振奮人心,而台灣人民的愛心再一次展現無私的溫暖,只不過死去的無辜百姓和遭破壞的山川一去不回,在雨仍未停的時候,默禱、祈福,願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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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心裡在檢討有關工程施為,我們在南投信義鄉有段治標性的生態工法工程,不知在這次風災過後受創如何?一直以來環境、水保及生態專家所力批的鋼筋混凝土工程,在這次超大豪雨中摧枯拉朽般的毫無抵擋能力,很希望知道這種在近幾年來另類、但逐漸成為主流聲音的工法,對自然災害是否具有更高的防禦力。
此外,今日(8/17)早晨的地震又加深了一些顧慮,新聞報導多段道路陸續搶通,但為了搶通,便無法兼顧任何未來可能的風險,重機械將障礙土石、巨岩、殘木刮除、推移,這些堆積在邊坡上下的粒料很可能因地震而鬆弛滑動,也很可能成為下一次風災雨患的土石流來源,但兩難,長久之計沒辦法在短時間之內做出,連決定都難。
嗨,敬愛的大衛版主:
提出我個人最近的時事心得看法。
我不是一個很會說話的人,但是你知道我最近在想什麼嗎?這幾天我在看網路新聞和報紙,還有聽ICRT遠傳電信紅十字會捐錢勸募的廣告,和有關莫拉克重創小林村的圖片新聞時,我心底悄悄想起了一個聲音和鏡頭,是在10年前921大地震後,在TVBS的新聞台下方一角,企業捐錢名錄那牌字匣,打出了神達基構一日薪水捐獻總額,在當下血清素吸收浸淫雨水淹過頭頂那晌午,我想起了長春藤的布朗醫學院人類與社會科學研究的勞什子事!這幾天又給他回想起來。
這是我最近的心得感想,感謝,感恩!
DB,SSN057-86-4042,aug 18,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