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3 11:45:27Dave

部落(?)

  

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 (Pink Floyd, 1973)

 

2007年從朋友那邊學到了「玩格子」這個詞,當然不是玩跳格子,而是部落格。既然是玩,遊戲的成分居多,至少不是本業,沒有十成十放心的必要,所以不正經、蜻蜓點水、隨心所欲,只是玩出興趣來的時候,是不是「雖小道亦有可觀者」?能不能「專注完美、近乎苛求」?有沒有一種玩法,能讓玩這檔事顯得專業、有格調,且擁有特殊風格?

 

我的Pchome新聞台始自200411月。新聞台雖冠了個「新聞」帽,並不播報新聞,走的是前身「明日報」的路。「明日報」當然也不是報,在早已成為明日黃花之前,披荊斬棘的成了今日風起雲湧的web2.0先驅。余玩也既晚,未曾見到2001年熄燈前1.5萬個「個人新聞台」、17家虛擬報社以及228個「網路議會」的盛況,但彼時的盛況放到大鳴大放的今日,猶似璀璨燈火下的一小簇螢光,但這都是題外話了。在自己不算很辛勤的耕耘、純粹只是玩的情況下,近四年來也累積了109篇的總量,平均起來每月約莫2篇。以數量言,當然比不上許多寫手,但回頭重新閱讀,卻也在「質」上有些小小的自矜自傲,只是從人氣去評估,則大抵如同曾讀過的某統計分析結論:絕大部分的部落格讀者都是自己!以每月平均不到600人次計,堪稱慘淡之至,因為我的「酒家」在情況失控的時候,「日擊率」就有這個數字,更甭提某些人氣部落格的「時擊率」了。但盯著「點擊率」當股市交易盤看,不僅傷心,還確實傷人,前些日UDN的一則電子新聞標題「女大生衝人氣 色情照放相簿」中寫著:「台北縣一名高姓女大學生將男女性交、裸露三點等色情猥褻圖片放在個人網路相簿,遭警方查獲……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高姓女大學生供稱她是希望能衝高相簿人氣,才會一時做錯事……」。這類異色新聞只證明了格友們的異想天開,但似乎不是唯一的案例,之前與之後仍層出不窮。

 

我不知道如果將我的坦胸露背、噘嘴裝可愛的照片放在台上,或是每篇文首擺張毫不相干的清涼美女,是不是對增添人氣有所幫助,但心知肚明「平均」每月點擊率絕對是個假象,因為人氣最是匯聚時,該在去年912月間,沒錯,中時2007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期間,叫我逸興思飛的飄飄然起來,尤其入圍決選後,一時自比於那些露臉的名筆,幻想著或許從此得遇伯樂,出書、打書,一圓我自小即在的作家夢。我短暫的夢幻啊,終究只是泡影,很清脆的在12/21/2007「啪!」的一聲破滅,為了紀念,也為了宣洩心頭源源不絕湧出的酸意,援筆立就的寫下《「2007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大觀園一夜記》,文末誓言拒絕2008年的第四屆。

 

然後呢?當然不會有什麼快樂的下場,我持續腸枯思竭的寫,不快也不慢的依舊平均每月近2篇,不同者在享受過短暫的嗎啡假性快感後,開始厭棄起自己半死不活的「人氣」來,只因擁有腐蝕性極強的酸性自尊,如何拉下老臉來自承?但又該到哪裡去匯集人氣?有朋友給我出鬼主意,說這種純文字長篇大論連他都懶得看,怎可能有賣點?該學學如「女王」多穿插些都會男女、沾染些腥羶色彩,所謂格調云云,不過是窮酸文士口中的隔夜腐氣。身屬男性的我(朋友插嘴:「你可以假裝你是妖嬈女生啊」),天資欠缺,顯然此事非不為也乃不能也,實在找不出足夠的材料來編織「女王」的皮鞭,只好鑽營偷巧的想辦法。小門小道者,譬如打開隱匿的身份到各友台去轉一轉,用來騙騙回訪的人氣。較光明正大的話,Pchome新聞台自從引刀自宮了「嚴選好文」後,我另發現了個好去處,中時部落格居然很夠義氣的,不限於其部落格格主,提供如我輩自以為懷才不遇者,另一個「嚴選好文」的自我推薦方塊。如此這般,我偷偷摸摸有點心虛的,每當文章放出來而點擊率無法拉高時,便過去自我推薦一番。當然以「質報」自詡的的中時編輯不是省油的燈,這種小伎倆時靈時不靈,不過讓我欣慰的,常常是等待多日以為落空時,下一刻便出現在那小方塊中,讓委靡不振的人氣,多少增添一些,也同時匯聚了我繼續書寫的勇氣。

 

說勇氣。書寫哪需要勇氣?!或許過去有一種行為叫「投稿」時還需要,在人人可以開台、秒秒新站滋生的現代,大概沒這個必要!所以不是勇氣,而是信心,只是如果信心建立在虛幻又脆弱的「人氣」基礎上,很可能隨時崩坍頹倒。這類話說給自己聽,為的是壯膽,可如果既無人氣,又缺乏鼓勵的話,該如何得知這一切是不是都是自己的自言自語?每月的「600擊」又可能會是何人?「懂得孤芳自賞的人,大抵有自知之明」- 這是小學六年級為了展現自己莫測高深的學問,寫在畢業紀念冊上的留言,已經忘了從何處抄下來,大概就是專擅冷言冷語的蕭伯納等西人。當然那時不懂何謂諷刺,此刻卻越思考越真實,但到底「孤芳自賞」和「自知之明」哪一個在先、哪一個在後?先有雞還是先有蛋?是因果關係還是無可奈何?這類問題還得花時間好好思忖。

 

小小統計這四年來的發文:

 

人氣最高「喝酒的三種方式」,3262;次高「誰挑逗了誰?-挑逗性高潮」,3042

人氣最低「偽鈔風暴-奧斯維茲-週期表」,36;次低「我說,愛情啊……(下)」,123

反應最熱「誰挑逗了誰?-挑逗性高潮」,16;次熱「2007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一夜記」,10

 

年紀一大,骨頭自然變硬,但偶而給拍拍肩膀仍十分受用,「2007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一夜記」便是拿出來討鼓勵用,只是拍的人會不會手疼?「喝酒的三種方式」純粹拜Pchome新聞台「嚴選好文」所賜,早期居然在首頁一放一星期。「誰挑逗了誰?-挑逗性高潮」則一方面得益於Pchome新聞台的「嚴選好文」,另方面當然是挑逗性標題,反應熱烈無須多說。「偽鈔風暴-奧斯維茲-週期表」新貼出來,為了測試自己在完全不使用任何伎倆的情況下,到底能來多少人,當初評估約莫4050人次,似乎高估了些,而「我說,愛情啊……(下)」呢?這是篇難產的文,連自己看了都討厭,何況路人。

 

結論?結論是……我很沒格的違反當年剁小指、斬雞頭的誓言,將我的格雙手奉上「2008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主要目的不是那最後的桂冠 歷經了上一回,我完全知道這遊戲的規則,我的目的單純的就是,唉~和那個被逮的「女大生衝人氣 色情照放相簿」沒兩樣!而且,參加者都知道,主辦單位要求一旦入圍,必須隨便寫一篇文章出來以昭公信,為此,未雨綢繆的我在還沒放榜前,已開始構思該如何圓謊。所以我說,中時不是省油的燈,找來的評審更個個精明,火眼金睛的看穿這一年來我不僅毫無長進,退步的幅度還驚人的大,讓我從去年的決選者掉落到今年的孫山外,更甭提初選入圍比可是嚇人的63/484!!!又或者,能不能將這難堪的結局推給「2007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一夜記」?

 

結論是我心灰意冷了,寫一篇記實為自己的無格之格做個小結。其實我大可默默的嚥下這難堪,裝作從未發生,也應該不會有人知道。但當我必須沿門托缽的去找讀者,或當Sales去自我吹噓、自我推薦時,書寫,已經不是那麼快樂的一件事了。
maymay123 2009-01-18 12:34:06

這位大爺,這年頭少了文盲多了閱讀盲
多少人一看到文字多就眼痛頭昏。
若不是跟老沾上了邊
您這麼專業
要在網路上大漲………
難哪

版主回應
呵呵!這位,嗯……直稱「惡女」似有不敬,但所言甚是,甭說他人,我見著大筆大筆段落的文字,除非有興趣,否則也感頭痛。

專業當然不敢,只是圖個小本經營規模,但盼偶而有人路過敲門,不要門前冷落車馬稀就是了!
2009-01-19 13:27:57
小颱風 2008-10-14 09:11:00

我蠻長的時間是沒有登入的狀態下閱讀文章
除非是更新或發文時才會帶著殼跑
讀文章也是隨性的看著,從沒想要報名部落格大賽
加油~浮出來的讀友只有留言或人氣的十分之ㄧ吧
網路資源太多,除非是特別有往來玩耍的台
不然我往往回覆完留言就已經沒有甚麼時間了
久久回訪一下曾經來訪的格友也算是常有意外的驚喜與驚嘆
我最難忍受的倒不是人氣之類的
而是謠言、分黨、毀謗與攻擊~
遇到這種事才會讓我幾度想關台算了~
網路,玩部落格,應該要讓自己的心快樂^__^

早安~

版主回應
多謝多謝!有朋友說,我未免太過坦白,但這不是什麼壞事,有時沉澱一下給自己一些刺激,掀掀自己的創疤讓皮肉再生,也有師古法懸錐刺股之意! 2008-10-14 23:39:57
L.H 2008-10-08 11:09:05

我不會將里斯本之夜與海賊王放在一起比較
不合理,也沒必要,其理Chiutefu兄比我更清楚
以Chiutefu兄如此豁達之人抒發此文………………….我嚴重懷疑根本意在賺人留言!
哈哈!!玩笑話啦!

版主回應
哈哈!黃兄也生就一雙火眼金睛,明察秋毫的一眼就看穿我的意圖,慚愧慚愧!佩服佩服!

不過這文我寫出來既痛且快,算是誠實的面對自己,包括虛榮等等,可當「悔過書」看,便是悟以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之意。
2008-10-08 16: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