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6 07:10:46stevenqiu6694

原來證券合約翻譯紀商不想做、而網路平台業者因無商機而不願加入,澆熄創新之火。

 

網路改變人類的生活,也提供許多新的機會,例如:台灣有一群年輕人設計多功能的3D印表機,形成新創企業,並且到網路平台籌集資金。

 

傳統企業在新創時期,大都依賴自己、親友資金,以及銀行借款,待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後,尋求上市上櫃,對外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現階段新創企業很有可能需要提早對外籌集資金,傳統的作法是合約翻譯尋求創業投資業者、天使投資人的支持。但是,社會愈來愈多元,有可能一項好的新創機會,找不到創投業者的注目,但有機會面對大眾而獲得青睞。其箇中緣由是新創企業缺乏管道找到創投業者、創投業者只青睞未來五年內能夠上市櫃的公司、創投業者有可能固著於過去經驗而不瞭解一些新創公司,以及新創公司無法準備創投業者所要求資料與不懂如何與創投業者溝通。

 

真的有眾多新創企業有募集資金合約翻譯困難!此時網路平台提供一個面向群眾籌資的管道,此項議題瞬間在全世界蔓延開來。在台灣,群眾籌資於網路平台業者的努力下,也有一些成果。過去群眾籌資是採用捐贈或回饋的模式,亦即有籌資構想或產品計劃者,於網路平台提出計劃,有意願提供資金者是以捐贈或獲得產品回饋方式進行,而非投資取得股權性質的證券。台灣去年就有9萬人捐2億元,募集案的成功率約為四成至五成。

 

若要協助新創企業解決籌資問題,實有必要開放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管道,亦即資金提供者是以股東的身分投資,若投資成功則可獲得報酬。目前政府規劃由金管會以證券經紀商的身分開放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因此目前證券經紀商可做此業務,而網路平台業者可申請合約翻譯專營群眾募資業務,初步規劃資本額5千萬,並且需有簡易內控制度、從業人員有營業人員資格、定期申報財務報告,以及只能向募資公司收費,不能向投資人收費。

 

再者,募集資金公司資本額須低於3千萬、每次募資不得高於1千萬、會計處理須合乎商業會計法,並有籌資資訊與籌資後資訊之揭露。而一般投資人單一募資案的投資限額為3萬元,專業投資人(財富3千萬的個人、資產5千萬的法人),投資額度不受限制。

 

我們支持開放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合約翻譯但是目前規劃的方案,對於網路平台業者(證券經紀商)、募資公司、投資人皆有限制,雖然是基於保護投資人的角度,但是令人有點擔心在上述限制下,原來證券經紀商不想做、而網路平台業者因無商機而不願加入,澆熄創新之火。

 

為了讓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得以發展、投資人有保障的狀況下,我們建議可維持目前對網路平台業者的管理方式合約翻譯放開募資公司每次募資的上限,例如:提高至2千萬或3千萬,並且若是針對專業投資人的募資方案,募資金額則不受限。再者,當一般投資人努力分析一項投資專案,結果只能投資3萬元,實無法提供足夠的誘因,因此建議放寬合約翻譯6萬元或10萬元。

 

當然,新創企業有著高失敗率,因此募資計劃與募資後的資訊透明與管理,則是主管機關的重點。年輕人是國家發展的動力,新創企業是經濟發展的推動器,我們期盼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平合約翻譯,讓社會大眾用自己的資金,圓新創企業的夢想,亦能獲得一定的報酬,進而轉動經濟成長的動能。

網路改變人類的生活,也提供許多新的機會,例如:台灣有一群年輕人設計多功能的3D印表機,形成新創企業,並且到網路平台籌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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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眾多新創企業有募集資金的困難!此時網路平台提供一個面向群眾籌資的管道,此項議題瞬間在全世界蔓延開來。在台灣,群眾籌資於網路平台業者的努力下,也有一些成果。過去群眾籌資是採用捐贈或回饋的模式,亦即有籌資構想或產品計劃者,於網路平台提出計合約翻譯,有意願提供資金者是以捐贈或獲得產品回饋方式進行,而非投資取得股權性質的證券。台灣去年就有9萬人捐2億元,募集案的成功率約為四成至五成。

 

若要協助新創企業解決籌資問題,實有必要開放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管道,亦即資金提供者是以股東的身分投資,若投資成功則可獲得報酬。目前政府規劃由金管會以證券經紀商的身分開放股權性合約翻譯的群眾募資,因此目前證券經紀商可做此業務,而網路平台業者可申請專營群眾募資業務,初步規劃資本額5千萬,並且需有簡易內控制度、從業人員有營業人員資格、定期申報財務報告,以及只能向募資公司收費,不能向投資人收費。

 

再者,募集資金公司資本額須低於3千萬、每次募資不得高於1千萬、會計處理須合乎商業會計法,並有籌資資訊與籌資後資訊之揭露。而一般投資人單一募資案的投資限額為3萬元,專業投合約翻譯人(財富3千萬的個人、資產5千萬的法人),投資額度不受限制。

 

我們支持開放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但是目前規劃的方案,對於網路平台業者(證券經紀商)、募資公司、投資人皆有限制,雖然是基於保護投資人的角度,但是令人有點擔心在上述限制下,原來證券經紀商不想做、而網路平台業者因無商機而不願加入,澆熄創新之火。

 

為了讓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得以發展、投資人有保障的狀況下,我們建議可維持目前對網路平台業者的管理方式,放開募資公司每次募資的上限,例如:提高至2千萬或3千萬,並且若是針對專業投合約翻譯人的募資方案,募資金額則不受限。再者,當一般投資人努力分析一項投資專案,結果只能投資3萬元,實無法提供足夠的誘因,因此建議放寬至6萬元或10萬元。

 

當然,新創企業有著高失敗率合約翻譯,因此募資計劃與募資後的資訊透明與管理,則是主管機關的重點。年輕人是國家發展的動力,新創企業是經濟發展的推動器,我們期盼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平台,讓社會大眾用自己的資金,圓新創企業的夢想,亦能獲得一定的報酬,進而轉動經濟成長的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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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協助新創企業解決籌資問題,實有必要合約翻譯開放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管道,亦即資金提供者是以股東的身分投資,若投資成功則可獲得報酬。目前政府規劃由金管會以證券經紀商的身分開放股權性質的群眾募資,因此目前證券經紀商可做此業務,而網路平台業者可申請專合約翻譯群眾募資業務,初步規劃資本額5千萬,並且需有簡易內控制度、從業人員有營業人員資格、定期申報財務報告,以及只能向募資公司收費,不能向投資人收費。

 

再者,募集資金公司資本額須低於3千萬、每次募資不得高於1千萬、會計處理須合乎商業會計法,並有籌資合約翻譯訊與籌資後資訊之揭露。而一般投資人單一募資案的投資限額為3萬元,專業投資人(財富3千萬的個人、資產5千萬的法人),投資額度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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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募集資金公司資本額須低於3千萬、每次募資不得高於1千萬、會計處理須合乎商業會計法,並有籌資資訊與籌資後資訊之揭露。而一般投資人單一募資案的投資限額為3萬元,專業投資合約翻譯(財富3千萬的個人、資產5千萬的法人),投資額度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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