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4 12:44:04Pan

陳冠中:現在讓我們捧台北



現在讓我們捧台北  陳冠中

(第一屆台北學國際學術研討會)

最近五年我住在北京,常有人問我最喜歡哪個華人城市,問的人以為我會說北京、上海或香港,我總說,以居住來說,台北最好。

我在大陸更常踫到些老外,曾在台北學漢語,大家對台北生活都懷念不已,每次我說台北是華人城市中最適合居住的,這些現住北京或上海的老外大概都要想一想,然後才說:是,還是台北好。

我很幸運在1994年至2000年間,曾在台北居住。

之前大部份時間我是在香港,然而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曾隨父親到過台北,1980年代因做電影的緣故又多次來台。那時候我覺得台北很醜。

1960年代開始,香港城市正大面積的改建,移山填海建高樓,建起大型室內商場如1966年海運大廈和摩天樓如197352層的怡和大廈(當時叫康樂大廈,而我們這些1949年後才出生的嬰兒潮一代,剛長大成人,亢奮的覺得一個現代化的新時代到了。很明顯,當時我想像中的明日之城,是一個由光亮高樓和巨型室內商場組成的城市。

奇怪的是,配合著這種城市想像的,是從電影電視看回來的美式亞市區(郊區獨門獨戶分隔的住房,內有巨大廚房、多個廁所、小孩一人一個房間、屋前或後兩部車、四周有綠化帶。上述兩種想像 -- 高密度高座市區和低密度低座亞市區 -- 構成我當時以為是代表現代化的城市美學。很不幸,至今很多人仍有著這樣的現代-光亮-花園-美化-明日之城的定形想像。

帶著這樣的城市審美指標,難怪那時候我會覺得台北不夠所謂現代 ,甚至很醜。但醜歸醜,年輕時候的我來到台北已經覺得好玩、好吃,燈紅酒綠,還可以買盜版書盜版唱片。到了現在,很多人,恐怕包括不少首次來台的大陸人以至一些勇於自責的台北人本身,仍可能會有同樣觀感,仍是這個帶點悖論的局,就是:台北不夠現代,醜,但生活質感不錯。

上世紀最後幾年住在台北後,我的生活的經驗告訴了我台北這個城市的好,為此我曾寫過:台北是一個被低估的城市。

在大陸到處跑了幾輪後,更體會到台北的好跟它的城市建設或不建設有密切關係。如果我的生活經驗是可靠的話,那我以前想像的那種現代化城市定形、未加反省的城市美學,就值得懷疑了。

回頭想一想,是,台北故然不可能是什麼都做對了,肯定也犯過不少錯誤,但它一定也大面積的做對了很多東西,才會覺得它好。它的秘密在哪裡?

我這裡只用了一個看上去是常識的進路來解說:簡·積各布斯在它1961年的經典美國偉大城市的死與生裡,扼要的列出一個好的生機蓬勃的城市在形態上的四個要點,就是:用途要混雜,街區(街廓)要小,不同年齡建築物要並存,密度要夠高。有意無意中,有為有不為間,甚至誤打誤撞下,台北大面積的做到了。

一、用途要混雜:城市生活有很多需求,是要交叉混雜在同一地區才能優化效應,才能天大部份時間有人氣。用途管制最初是為了把不能兼容的活動如污染工業搬出市區,後來許多規劃者誤以為土地用途界定代表了科學的現代化城市規劃,病變出一種近似潔癖的做法,認為總體城市生活不單可以而且應該以功能來分區,如分純寫字樓區 、純住宅區和商業區,結果扼殺城市活力、製造生活不便,出現各市中心晚間死城甚至犯罪黑點,並因分區而製造了無法解決的交通擁擠。現在,規劃師大都理解過度用途分隔所造成的後遺症,只是政府和市民不見得有這樣的認知,易為好大喜功的主政者和為謀求利益極大化的發展商影響而作出大盤的功能分區的決定。回頭看台北是很幸運的,竟沒有被上個世紀的城市規劃教條所謀殺,仍有大面積地區是用途混合的。

二、街區小,街道就自然比較密,就是說一條縱向的路很快就踫到橫向的巷或十字路口,如果兩旁都是混合用途的建築,行人道的使用率就比較高,商店就會存活下去,不容易出現積各布斯所說的沉悶地帶或其他學者說的模糊地帶和失落空間。街區小,街道路網密,給汽車用的馬路就可以相應較窄,鼓勵了步行,如果配以公共交通工具,就更進一步成就了城市生活。

台北經過滿清的政府行為,日本人參照歐洲近代化城市理念的改造,上世紀中及其後的重建和市區擴建,同時受到各族群居民的添加補改,留下的幸好大致是一個路和街有寬有窄、街區不大不少卻摻含著汽車可穿過的巷子的方格網佈局,不純粹但卻實際上起了類似小街區密路網的效果 --- 從今天的城市理念來說是一個難得的理想組合,加上混合用途,才有了我們印象中台北市區街頭的豐富感。

三、不同年齡建築物要並存,包括標誌性建築,包括有歷史或美學價值的建築,更包括所謂普通建築 -- 普通建築是我這裡要強調的。為什麼呢?因為商業和政府行為自然會偏重標誌性建築,較聰明的政府 -- 這裡包括台北市政府 -- 也知道保育歷史美學上有價值的建築,可是對居民來說,他們工作居住的普通建築也是值得珍惜的。以我為例,我現在每次回香港,就住在小時候住過的一個地方,是一幢外貌很醜很不現代的普通大廈,有四十多年歷史,我不單對它有感情,還堅信如果拆掉這樣的大廈將是香港的損失。比我年輕的人則可能對只三十、二十或十年的建築有感情,如果都拆掉,整個台北變成信義計劃區,那台北還有什麼意思?可是,把構成一個城市特色的不同年齡的建築物拆掉,變成全新,往往正是商業利益所在,往往正是城市理念被誤導的政府所為 -- 往往還用上市區新和美化的名義。

我不是說城市建築不許變,其實城市是要變的,我們不能要求一個城市成為活博物館僅供外人欣賞,除了不可替代的建築應盡力資助保留外,舊建築要不斷維修和局部更新,我們甚至應該歡迎新建築的出現,但都應是逐一漸變而不是大規模突變,不是因是所謂普通建築而濫拆。我稱之為附加法,新的附加在舊的之間,如有機耕種般講究不同的植物混雜的精耕,關愛的對象不光是歷史文物式建築,也包括五十年、四十年、三十年、二十年、十年的那些不起眼但與所在地居民共同成長和他們感情所歸屬沉澱的普通建築。

普通建築才是一個城市的主菜、城市的母體。

不同年齡的普通建築能聚在一起,複雜多元的用途功能才有可能真的混合,也表示了不同階層、族群、職業和消費傾向的人能生活在共同空間作出互補和分享,有利社會資本和階層凝聚

台北拆拆建建這麼多年,竟還剩下不少有不同年齡建築拼貼並存的有意思地區,有人跟我說是因為產權分散、公權不彰、和沒有真的成為國際金融資本的亞太營運中心等等理由,這說不定有點道理,不過我發覺其中還不完全是誤打誤撞,自1980年代末以後,台北學界文化界對城市發展的理念是有較多的反省和介入,而台北市民維權和社區意識就算沒有荷蘭阿姆斯特丹或美國波特蘭高,也是華人城市中最高的。要維護一個城市建築面貌的多樣性不是容易的事,是持續需要政府,專業規劃者、學者,發展商、業主和居民社區的積極介入而作出較聰明的群己利益平衡的安排。

   四、高密度不等於過份擁擠,後者是貧民窟特點,很多人擠住一個小空間,沒有穩私,這是叫過份擁擠,但如果是一種單層的簡屋,地區密度可以很低。

   上世紀好一陣子城市規劃者誤把高密度老城看作貧民窟,不思逐步改進老區條件,念念不忘大規模拆遷,以便利光亮明日之城的一步到位的突起,並以把低收入者集中到公費補貼高樓和把中產者搬去郊野低密度住宅區為己任,成功的一舉謀殺了不少大城市和郊區。

城市密度一低,行人稀落,街上商店難以為繼,出現一種市區內的亞市區現象 -- 地區用途分隔、汽車代步、高速路割裂市區、臥室睡眠小區住著同質性很高的居民、商店歸總在大型商場、模糊地帶失落空間蔓廷。這樣,比較複雜多元的城市生活就為較單調寡頭的亞市區生活所代替。

台北一直保持著相對的高密度,而從我的觀察,台北一般家庭的居住面積要比香港大很多,說不上過份擁擠,除高樓大廈外,還有很多不同年齡不同高度密度的建築 -- 包括四至六層的聯排屋,是較理想的密度組合。

台北的混合用途、路街巷密集造成的變相小街區、不同年齡建築物緊湊連綿拼貼並存,和相對的高密度,是它的優點、是它的幸運、是它的美、是它平易近人、其實更有智慧的現代,所以我們喜歡生活在其中 -- 當然,這四點只是必要而不是全部的條件

這樣的城市美學,欣賞的是城市生活的混雜性和多樣性,是完全顛覆了我以前那種不懂生活、不近人情的現代-光亮-花園-美化-明日之城的機械化規劃主義教條()

有了生機勃勃的緊湊街頭和公共空間,才有可能出現波特萊爾、班雅明和李歐梵式的步行漫遊者,而我也經常把自已當作是這樣的一個漫遊者,但我會提醒自己,更關鍵的是,相對於投資者、政府、遊客以至漫遊者而言,在地工作和居住的人,他們站的才是道德權利上的最高點,城市是他們的。台北就是在這方面做得比北京、上海和香港都好太多,也解釋了它的生活質感。

話說回來,一個旺盛的大城市不可能只是一個居住城市,它必須要有經濟活力,只是,要成為全球經濟節點的城市,其實並不需要把自己大面積變身成為無特色的現代-光亮-花園-美化-明日之城。恰恰相反,真的世界城市如紐約、巴黎和倫敦皆特有自己的城市風采 -- 大面積的用途混雜、高密度、不同年齡建築物並存。這種有茂盛城市生活的特色城市,更能吸引全球人才。

在重訪台北的台北學盛會上,就隱喻想像和賦形流轉,各學者先達發表了多方面的真知灼見,我未談隱喻,只說賦形,而且是單一的城市空間賦形,不厭其煩作出可能對大家來說已是常識的補充,因為我覺得再多說幾遍也不謂多。我說的只是三點:

一、台北是好城市。

二、台北的好,它的神韻風流,它的文化與文明,千頭萬緒,相信其中總有一部份是跟它的路街巷建築城市賦形是有關的,千萬不要破壞自已的好而去追他城的短或一些已破產的理念上的純粹的美。

三、古蹟名勝歷史建築的保育故然重要,應大力表揚,正如全城層面的景觀建設和各街區層面的地標也是不可少的,那怕只是一家老店,而在底氣厚的城市,我們也容得下一兩個信義計劃區和幾家 -- 甚或幾十家 -- 星巴克。然而,普通市民工作和居住的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所謂普通路街巷、不同世代的所謂普通建築,和歷來因時流轉混合用途的維護,其實是同樣重要的,如果不是更重要的話。

希望台北人能永續的替世界保育精耕一個好的城市。 

因為喜歡城市生活,並在1976年辦了一本城市雜誌,對有關城市的論述也就比較注意,加上生活的體驗,慢慢察覺自已以前的現代化城市想像,有很大的誤區,可追溯至十九世紀末的烏托邦主義和上世紀的現代主義城市規劃,包括埃比尼澤·霍華德反大城市的明日花園城(田園城),法蘭克·洛伊·萊特的每戶一頃廣頃城 ,和其中最邪惡的科比意(勒·柯布西耶) -- 建築師可以是很糟糕的城市設計師。

科比意以進步和未來為名的光亮城(光輝城)是霍華德花園城和萊特廣頃城的高樓版,把城市當成機器和製造交通的工廠,主張在互相隔離的綠地中佇立獨幢的現代主義鋼筋玻璃巨型高樓,只是霍華德推崇步行和公共交通,科比意和菜特則要消滅行人,以車代步,如科比意說:我們一定要殺死街道 ,代之以純供汽車使用的高速寬路。不論是霍華德和科比意的集中主義,或菜特的分散主義,口頭上皆說是反亞市區的,可是他們的主張無可避免助長了亞市區的想像,如科比意自鳴得意說的我將住在我辦公室30英里外的一個方向,在一棵松樹下;我的秘書將住在它30英里外的另一個方向,在另一棵松樹下。我們倆都有自己的汽車。科比意在1925年曾狂妄提議拆掉巴黎市中心區以實現他個人的狂想,幸好不得逞。今天如還有人介紹大師科比意的現代主義城市謬論而不加批判,就如推介斯大林式計劃經濟而不提它的人道代價。

這些現代-光亮-花園-美化-明日之城的論調影響了上世紀不少城市規劃者和決策者,遺害包括不必要的大片破壞老城區以實現所謂市區新、大面積功能分區使珍貴市區地段在晚上和周末變沒救的死城、功能區之間出現模糊地段、市區的亞市區化、大型公共或炫耀性建築分隔獨處而四周是中看不中用的景觀化無人無用地帶、城市街道兩旁建築與馬路等距所形成的連綿性街牆被破壞、內向型同質居民小區把城市分割、消滅行人也即趕絕面向馬路的商店亦即城市生活的終結、私人汽車主導了交通系統從而進一步割裂城市佈局並後患無窮、人口分散主義的蛙躍式區域規劃、沒有就業安排也沒有高速公共軌道交通連接的衛星城、只有汽車才能到而四周是停車場的獨佇商場或辦公園區、瀝青邊緣城市和低密度亞市區無限蔓延侵佔切碎了郊區、真正公共郊野和農地消失等等。

上世紀受害最深的是美國,然而全球不少城市曾經、甚至仍在步其後塵。現在部份城市規劃者、市政府和市民已有所反省,包括老建築保護、並由關注個別建築進展到整片街區甚至整個城市核心區的保育、城市邊界限制以增加市區緊湊密度和保護郊野、城市與都會周邊區域整體協調、可持續聰明增長、重點考慮公共交通和善用密路網而不是讓高速路和私人汽車在城市佈局中有絕對優先權、精耕式分區管制如局部地區建築限高、獎勵式重新利用失落空間、尊重在地文化特色、市區內停止大盤式重建和批地給發展商、給低收入者的公費住房分散溶入市區其他住宅群內以減歧視、漸進的老區改善和士紳化(或更理想而且是可為的是維修改善老區同時保持原來的居民階層組合如巴黎古老的馬海區和紐約的昆士區,甚至仿效阿姆斯特丹的結合公費住屋與老建築保育、) 以至新市區主義-- 雖然後者往往反諷的只是把新的亞市區小區建成小鎮模樣而無力改變亞市區蔓延的大局。

(2004)

上圖來源: http://www.flickr.com/groups/film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