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1 09:57:37ne
繡
這已經是今天的第四篇。
第一篇打了兩段半的文字,我想說昨天看了兩部主角分別是一個聰明男孩與一個聰明女孩的電影。
第二篇打了兩行字,10分鐘前的內容竟然不重要到已經遺忘,沒被記錄也不可惜。
第三篇打了一個標題,就刪了。叫做容易。
我們熟悉語言,有時候卻使用得差強人意,
買了鮮甜青椒、上好牛肉,卻炒出一盤難以下嚥的晚餐,
我告訴自己,也許我不在這裡;
我不在這裡,於是我做不好這件事情。
我討厭人生重複,新事物對我不只是意義,
寫了舊的說法,比穿上老氣的花裙還令人倒胃。
所以常常離開,只是想更新軟體,1.0,2.0,3.5,4.7,5.8,6.3......
不迷戀舊風景,我要聽新歌,我想知道我不知道的事。
refresh me!
陰雨,水花濺得我腦子好鏽。
有時候好難掩飾厭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