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孩子談法律之~~原來他真的那麼在乎
(honey每次練琴都像在練小青蛙功 真服了他)
昨天honey問我:媽媽 為什麼要有法律 法律好像一點用也沒有 還是有人做壞事啊!
我說:也許做壞事的人並不認為自己做錯了 所以政府要訂出一套標準 去介定好與壞 然後有人犯法再讓法官去裁決
他又問:每個人只要不要做會傷害別人的事就好啦! 那樣就不需要法律啦!
我回答:最好是這樣 但萬一有人不小心”殺了妳的媽媽(下切身猛藥 比較能感同身受)” 但他說他只是不小心 你覺得呢?
HONEY憤憤的說:我絕對不原諒殺我媽的人 就算他是不小心也一樣
我再說:你很生氣 但是沒有人能幫你處罰那個人 這時候就需要警察出面 根據法律規定 判斷要不要抓他 然後讓法官審判 看看無罪 要罰錢 賠償 關起來 或是槍斃
他接著說:比較好的是罰錢 再來是關起來 最壞的是槍斃
我說:很好 你懂得程度輕重 所以啦! 政府要訂出法律 然後教育大家 讓大家都知道好與壞 對與錯 大家遵守規定就不會傷害到別人 人人才有保障
這時候他突發奇想的說:所以 如果我把獎狀用筆改一改 寫成第一名 並沒有傷害別人 不犯法 是沒有關係的
我才意識到 原來他那麼在乎畫畫只得佳作的事~~呵呵
我說:不不不 獎狀在頒獎的時候 大家就已經知道誰是第一名 如果你改自己的獎狀 那你的佳作就不見了 然後變成一張假的第一名獎狀 如果把獎狀撕掉沒關係 要是到處告訴別人你第一名 就傷害第一名 侵犯了第一名的榮譽 這樣就不合理 要是他要告你 你就犯法囉!
他聽完說:那我自己印一張來改 不要讓他知道就好
終於我受不了兒子的愚憨
我說:你要印來自己看著高興的我沒意見 但是那是沒意義的事 想要第一名 努力練習 下次比賽拿第一名就好啦! 其實就算沒得第一名 只要畫得高興 媽媽就會覺得很好了
他爹聽完這整個事件
哈哈大笑說:法律也能想到那裡去 這小子真是的
是啊! 不過有問題能提出來 而且時機正確
也算另類的舉一反三
很好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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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電腦有點問題,要我幫忙留言
請你妹妹再加他好友^^
昨天在非死不可看到這篇的開頭時.我就突然想起蠟筆小新裡面的潑辣女[妮妮]的名言:
道歉如果就這樣算了的話.這個世界就不需要警察了!
這"警察"可等同於"法律".小孩子都很容易理解
哈哈~~
honey的彈琴坐姿,
真是有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