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4 01:18:12非孔夫子

讓道教站起來?(文三則)

*非孔夫子在報章專欄曾寫過三則有關道教的小文章,上星期許老師剛講解很多有關道教的修煉工夫,這三篇小文從馬來西亞的道教語境出發,或許可以提供另一種道教風景線。重貼於此,與同學們分享。(圖攝:非孔夫子攝於馬來西亞東海岸的登嘉樓州,Kuala Trengganu)

【文一】:道教為異端乎 ?

最近因為有機緣摸觸道教的經典《正統道藏》,對道教開始有了一個認識的基礎,看見文史工作者李永球為文呼籲“讓道教站起來”,頓覺有些感觸。對於道教,以往印象極為深刻的,只有穿著黃色法服、手握各種法器,喃喃默唸的道士;還有各種祈福或普渡的醮祭,場景中掛起了畫滿咒語的籙符等。

這是一種習以為慣的風景線,卻從未深究其所蘊涵的社會心理與人們心靈、精神結構的關連性。如今,我好奇的是,道教作為一種民間宗教與信仰,到底擁有怎樣的元素,長久以來支持起許多老百姓的信仰觀念,如何成為他們生存底色中的一種基調?葛兆光有一句話說得甚好,他質疑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真正支配人們的觀念與行為的,是文化人心目中的經典和耳目中的文句呢?還是為民眾解決生老病死、困厄災難的宗教儀式與方法呢?後者指的,正是道教。正是延著這番話,讓我覺得有必要重新認識對民間生活有強大滲透力的道教。

道教迄今已有兩千年的歷史,是中國唯一土生土長的宗教,雖然自明代開始道教儀式成為國家祭祀制度化的一部份,但道教的現實與自主個性很強,在民間仍保持巨大的活力。這使後來各地道教儀式發展,有高度的地域差別特色,因此若缺乏地方基礎,它將難以發揮力量。也因為它的非正統性與難以制度化,它比其他宗教更具有顯著的“民間個性”。而我認為從道教醮祭或儀式,可窺視其存有“濟度”眾生與亡者的拯救觀念,但常人所忽視的是,它也存在一種上天將對人之惡、罪與過給予懲罰,衍生出別於儒家恥感文化的“懺悔意識”。

李豐楙曾經點出“劫論的形成是道教神學中的核心問題”,是很一語中的。正是這種懺悔意識,讓人對自身罪的一種反省,把道教提升至宇宙宗教觀般的思想高度,形成其救世主的神性個性。像晚明時期各種善書與功過格盛行,冀以行善來抵銷罪過,莫不是這類思想蔓延的效應。因此在醮祭中,人們希望通過儀式空間的想像轉化,把祈願上奏,與神溝通,取得神的信任與感應獲得保佑。

轉而參照西方視野中的道教,有趣的是,道教是一道絢麗的風景。特別是法國為道教研究重鎮,18世紀末起即關注中國道教的發展,探求道教思想與哲學的相互關係。像法國道教研究學者施舟人(kristoper schipper)在《道教現代化》所說,道教讓他們克服了西方傳統僵化的封建概念,解放他們的精神與思想。相對於西方的宗教思想,道教是最自由、靈活而健康的體系。

這為我們提供另一種認識道教的眼光,在大多數人眼中幾乎與“迷信”等同起的民間信仰,走入西方的世界,竟成為他們解構天主教與基督新教一神論的多元性思想資源。西方道教發展的興盛,與經典大量翻譯很有關係,如《道德經》、《莊子》等,從而賦予了道教宗教哲學般高度。因為道教的現實性,當今西方學者對道教儀式研究特別注重田野調查,像以上所提的施舟人,是目前道教研究的權威,他對台灣南部道教宗教儀式及道士的田野報告,成為學者不可不參考的要本。

令人敬佩的是,作為法蘭西學院亞洲研究所負責人,他曾經主持規模浩大的〈道藏通考〉研究項目,主持道教研究與資料中心,也編纂了《道藏索引──五種版本道藏通檢》,為道教研究做出了極大貢獻。所以說,如果我們對道教的認識,僅存於對儀式的一種觀感,卻缺乏對道教思想的認識,它將只作為信仰而存在,無法從宗教思想角度進行思考,也無法了解道教儀式與神話學的關係(通俗性的道教儀式與神話關係緊密),要讓一般大眾擺脫即有道教“異端”的面貌,我想那不僅僅是宗教學者的範圍,因為它也涉及了人類學與社會心理學等層面。


【文二】:道教醮祭與師公傳統(上篇)

上回略提道教,後來在張少寬先生的《檳榔嶼華人史話續編》即讀到〈南洋獨特的九皇爺的信仰〉、〈蓮華觀太上老君〉及〈百年前的道教聖地──清觀寺〉等有關檳城道教與祠神的資料,可知檳城的民間信仰果是豐富多采。我感興趣的是,檳城燒王爺船的醮祭,還有對1856年馬六甲“王爺”游的描寫,以及戴瓜子帽的“紅頭”與“烏頭”道士,似都有淵源可溯。

王船即是瘟神的象徵,“送王船”是古代驅逐瘟疫儀式,早期SARS肆虐時期,應也算是流行瘟疫的一種,有些論者從瘟疫醮祭典尋求解釋資源,窺探人們對瘟疫所反映的心理狀態。

“醮”指的是道教的祭祀,它作為一種淵源流長的祭祀文化,不但與儒家祭祀文化有所關,在儀式中的“降神”、“幻想”等也蘊含了薩滿“巫”的元素。如今作為道教思想儀式化的表現,早已成為民間普遍的祭祀行為。經過長時間的演變,“醮”義已形成幾種意思,台灣學者劉枝萬在〈中國醮祭釋〉即舉出四例:一、醮即祭。二、夜間在露天,供物祭祀天神星宿。三、凡僧道設壇祈禱。四、還願酬神大祭。現在說的醮祭,一般含有“下願祈神”與“還願酬神”的特色。

論及民眾對醮祭的虔心敬畏,主要也是受拯救與懺悔,這一組互為關係觀念的影響。所以對醮祭的依賴心理,除濟度之外,更受到天譴、天罰觀念深刻的影響。一般民眾相信瘟神是“天行疫鬼”,如《太上三傍救醮五帝斷瘟儀》中曰:“及有四方鄰里忽被染剔,皆是天行疫鬼”,於是建議“可於醮曆,檢定良日,求一道士,延請就宅”。《靈寶救濟度金書》亦曰:“諸疫毒流行,皆承天布令之,神降災罰惡也。只宜謝罪祈恩,收去毒鳩,不可以正法治之。”這些代天帶來死亡懲罰的瘟神又“多從海上來”,於是“送瘟船”、“送紙船”或“送大船”就成為瘟醮的重要儀式。

像台灣今日醮祭仍是盛行,早期地方志《澎湖廳志》中生動描繪王醮祭典“舉國若狂”的情形,曰:“王船至矣,則舉國若狂,畏敬持甚,聚眾鳩錢,奉其神於該鄉王廟,建醮演戲,設席祀王,如請客然,以本廟之神為主,頭家皆肅衣冠,跪進酒食。祀畢仍送之遊海,或即焚化,亦維神所命云:竊謂造船送王,亦古者逐疫之意,使遊魂滯魄有所依歸,而不為厲也。”送王船一事最為謹慎,送船出海,任風飄流。萬一王船停滯在他莊的海岸,那該莊也要禳醮,不然,莊民或會罹受災禍,誠恐惶恐的心情可想而知。

以前的醮祭,一般是由人民捐緣集金,祈天地神明消災降祥,縻費頗矩,在所不惜。今日醮祭的舉行,也胥乎寺廟及當地的經濟狀況,一些地方性權勢人物甚至藉以對道教儀式的利用,神聖化其領袖人物地位。所以醮儀活動除表現民間的信仰認同外,也突顯出當地的經濟狀況、地方勢力的分佈及社會菁英份子的影響力等。

在古時,因應不同需求,醮祭的確是名目眾多,如封醮、黃籙醮、壽旦醮、安神醮、啟祝醮與祈年醮等,不一而足。今日的醮祭活動,已是一種高度“地域化”的祭祀活動,往往因為不同地方的不同需求,產生不一樣醮的內容與意義,即使是在台灣小島,因不同歷史因素使然,也有南部重瘟醮,中、北部重祈安醮的特色。

我不曉得除送王船醮以外,目前檳城是否仍有其他的醮祭活動?張少寬說南洋民間神祇,大多是隨南來閩粵移民傳承下來,但不曉得檳城道教醮祭中所保留的,是古典抑或通俗式的道教儀式?兩種儀式的區分是,一種是被書寫在傳統經典當中,一種則流傳在世俗的“俗法”。古典儀式的傳承一般會有文本,通俗儀式則重口耳相傳,並注重使用符咒。

張少寬提到的蓮華觀與清觀寺裡碑文資料與神祇,確是難得的一手材料,不但可探知道教在馬的流傳淵源與道教本土化的形態,也許還能夠建構起道士的師承系譜。有關“紅頭”與“烏頭”師公的傳統,下回續談。


【文三】:道教醮祭與師公傳統(下篇)

道教儀式研究學者施舟人曾經在一篇文章,反駁他的老師R.A.Stein利用大眾宗教的理解框架,把道教儀式中古典與通俗二法納入大小傳統的範疇。其中的判準在於,古典儀式是以書寫承傳,它有經書作為依據底本,而通俗儀式則是靠口述相傳的延續。施舟人認為兩者實相互交涉,甚至是以前嚴格區別的道士與法師角色,在當今發展過程當中,兩者的工作範圍也有不少的交錯。

我們愛把一些為亡靈超渡的道士俗稱為“喃嘸佬”,其實道教儀式的主持人一般被稱為師公。在師公傳統中又可分為道士和法師,前者主持古典儀式,後者則主持通俗儀式。法師又被稱為“紅頭”,因為頭上綁著紅色的頭巾,道士卻是綁上網巾,故被稱為“烏頭”,但最具特點的區別是他們的服裝。道士有正式的法服,法師卻通常赤裸上身,圍著一件圍裙,並佩帶八卦。另外道士較扮演文官,而法師是代表軍人的象徵。

一般來說,道士的社會地位是比法師高,它的職責是世襲制的,非像法師是屬職業性質。兩者有等級之分。雖然道士的職責是世襲的,但它並非自動任命,不具有年齡或社會等級的特權。在限定的年齡裡,任何人都可以要求被授予聖職,但他同時會被要求具備許多精神上特點,如好的應變才智、好的聲音、具道德性和知識才能等。

這是因為道士通常須主持大型的祈福醮祭,並負責與天庭師公行政中心,即天師府處溝通。在這樣的祭典上,一名道士從原來被授權的普通人,轉換成神的調解人,從人類的發言者變成天庭的使者,這些功能是披上“法服”後才形成。他們也會穿一種刺繡彩雲圖案的高腳朝鞋,像是把他從地上升起;肚子則是“丹田”的象徵;巨大四方型的斗篷就像是整個宇宙。

道士不承認法師的出神技法

反觀法師主要的職責,是作為宗教司和眾神的聯結人,也是宗教司和地方靈魂或惡魔的中間人。法師在執行時,左手握著軍靈將令的旗,右邊握著犀角,吹哨召喚眾神。為顯示身體的堅硬與不易損傷,他們將表演走過佈滿火紅的熱炭,和爬上以36支橫木削成尖銳刀劍般的樓梯。那是一種嚴酷的考驗,代表神聖的旅程。36支刀劍象徵著36個天庭,“攀爬”這個動作,是欲到天庭旅程的一個象徵,在那裡法師取得眾神的授職,與神建立盟約的文件,記載了天庭答應保護的規則,催使眾神來協助人類。

比較具特色的是“靈魂拯救”的儀式,一場決戰的戲劇性表演,通常由法師主持。儀式中將奏起軍樂或與有關戰爭的歌,並跳起決戰舞。但這種“軍事行動”,是為惡靈在沒有正確審判下帶走的生命而起壇,試圖擊退生命的侵略者。如果遇上不願離開的頑固惡靈,法師會提供一個“替身”,利用金屬或紙做的傀儡,象徵性讓傀儡接受病人的呼吸、名字和出生日期,然後讓它代替病人的病痛,這樣病人即能脫離險境。

在個人的工夫上,自認比較高境界的道士,其實不承認法師具有出神的技法,以一種“幻想”(trace)的方式與神靈溝通。特別在處理生死之間的事務中,法師將降低為乩童,通常會有“附降會”,一種以鬼神體者為中心人物的設法,或與鬼魂通話的集會。道士不認同此俗法,故以“存想”的內法與“秘訣”的默唸取代之。不過至於法師常用的“符”,道士在“越界”主持通俗儀式卻不排斥使用它。

以上所述這些場景,我們或許曾經目睹多次,卻多將之看作一種表演性質的演出,比較沒有進一步探討儀式背後隱含的象徵意義。到底我國的師公傳統,是否也如此的壁壘分明?他們在各種醮祭中扮演什么角色?也許應該加強這方面的認識,除增加對民間信仰多元性的了解,也可避免其中的混雜成份,特別是受以宗教之名牟利者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