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7 02:03:47feelchiling

林志玲350萬輕鬆拿 拍汽車廣告收起娃娃聲

蘋果日報 2004-10-23

林志玲以約350萬元為Kia汽車代言,但廣告中她的註冊商標--嬌嗲娃娃聲卻不見了!廣告中的法文台詞「難道我不夠漂亮嗎?」,低沉的女聲讓人誤以為是配音,昨天出席Kia汽車發表會的她笑說:「這是我自己的聲音,我擔心我的娃娃聲把廣告搞砸,配音時刻意將聲音壓低,連我也覺得非常不像。」

沒有劈腿條款

林志玲出席汽車發表會,代言費用和合約中有無明定不准劈腿等問題,成為媒體焦點,她說:「合約中只規定不可做出有損品牌形象的事,我沒看到『不准劈腿』的條例,但我覺得不只廠商希望代言人形象好,我自己也希望,所以我會好好把關,維持良好形象。」

據悉,首次代言汽車的林志玲,代言費約350萬元,雖比想像中低,但為期1年的代言時間中,她只需完成廣告拍攝和出席昨天的汽車發表會,整體而言十分簡單,350萬輕鬆入袋。值得一提的是,或許是為避免隔年續約,代言人會要求漲價,合約中還包含「第2年續約酬勞,不得高過第1年」的規定。

以計程車代步

接拍汽車廣告,林志玲沒有獲贈汽車,還自掏腰包買車,她說:「廠商給我很棒的優惠,讓我以5折的價錢買下,我還要求一定要是頂級配備。」首次購車的她笑說:「台灣的交通太可怕,車子會給家人開,我還是以『小黃』代步,常常有計程車司機認出我,不收車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