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持續經歷神?──關於這樣的光明磊落
上週靈修聖經約翰一書,真的非常感動,字字句句都滿有神的恩膏,分外喜歡。約翰一書只有五個章節,因此就想嘗試把每一章都寫一份筆記,和大家分享。
約翰一書原文
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4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 5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6我們若說是與 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 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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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強調「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耶穌),是他看過、摸過,真實存在的。約翰把這永遠的生命傳給我們、分享給我們,當我們接受時,我們就與這位神相遇、相合。而這樣的關係與經歷使我們擁有滿足與喜樂。
但我們可能持續經歷神,也可能遠離祂,關鍵是什麼呢?在整個第一章,關於信仰的光景,約翰只特別提醒「一個關鍵」:就是我們的心和行為。雖然聽起來似乎不令人訝異,但它如何影響我們的屬靈生命呢?約翰又為何只強調這一點呢?
先來看看第五節和第六節,約翰說:「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如果我們真的與這位神相遇、相合,另一方面卻在黑暗裡行,就是在說謊了。」聽起來的確好嚴重。約翰一書讓我們知道,我們若說自己認識神,但行事為人卻是另外一套,這會使我們陷入虛謊、不實在的黑暗網羅。
對基督徒來說,在主的恩典中,我們格外需要省察,自己是否也在別人背後批評、或在心中偷偷論斷?還有怨恨、不饒恕的心?自私或傷人的態度?抱怨連連?驕傲、沒有耐心?負面、沒有信心?需要幫助的人我們選擇忽略他…?的確,在充斥壓力的生活,或許還遭遇許多不公平的事情,恆常溫柔的心的確不容易。
那犯錯的時候怎麼辦呢?如果我們不只傷害了自己,也傷害了別人該怎麼辦?究竟怎樣才能行在光明中?第九節看見耶穌為我們開一條最好的出路,就是「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原來,神並不是要求我們成為「完人」,而是要我們真實坦然地面對自己、面對上帝,不要忽略我們真實的感受。我們都有軟弱,都可能犯錯,但我們是如何面對自己的軟弱呢?神希望我們能坦然無懼地到他面前蒙憐恤。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不是不能同情我們的種種軟弱,而是在各方面照著與我們相同的樣式受過試探,只是沒有犯罪。但神知道唯有真實、真理,才能使我們的生命得到真正的自由。
特別從第十節「我們若是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存在我們心裡了」可以看出,黑暗與光明的差別,不是因為行為上犯了錯誤或完美無瑕,而是能不能坦然誠實地面對自己。
「這樣的光明磊落」,才能帶給我們正直的心思與行動,而把我們整個人帶入神的光明,與神相交相合,而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了(v7)。
「這樣的光明磊落」真的很吸引我,因為我並不是一個很容易接納自己錯誤的人,但神鼓勵我們,當我們勇敢接納自己的不完美,到他的面前看見他了解我,一切的羞愧和沮喪他都要為我撤銷,而這個美麗的循環正讓我行在光明中,讓我們永遠屬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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