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6 21:23:00之穎

誰綁架了文化創意?

誰綁架了文化創意?

2008/03/03

【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文‧劉靜怡/譯】

《紐約客》雜誌封為「網際網路時代最重要的智慧財產權思想家」的勞倫斯‧雷席格,長時關注新科技興起後,對「智慧財產權」引發的激烈辯論。《讀書人》選刊他即將中譯出版的新書《誰綁架了文化創意?》中,對美國「部落格成為新興媒體」趨勢的觀察,提供思考網際網路發展的參考指標。(編者)

當兩架飛機撞進世貿中心、另一架撞進五角大廈、第四架撞進賓州的空地時,全球所有媒體都將注意力轉到這個新聞上。那一周和接下來好幾個禮拜,大部分媒體,特別是電視,無時無刻不在重複報導這件我們剛目擊的事。

當部落格不只是私人日誌

除了「悲劇九一一」這個媒體所生產的新聞,頻繁上網的我們也看到了非常不一樣的東西。網路上充斥著關於這事件的報導,但這些報導各有各的味道。有人架了相片網頁,把從世界各地收集來的照片做成附圖說的投影片播放;有人發表公開信;還有錄音記錄。感到憤怒和沮喪者有之;試圖提供來龍去脈者有之。簡言之,這是個不尋常的全球性大串連。

「九一一事件」後網際網路上出現的現象,是個開始。差不多同一時間,人們注意到一種戲劇性蓬勃發展的傳播形式:網路部落格(Web-log),或稱部落格(blog)。部落格是一種公開的日記,而且在某些文化,比如日本,幾乎就是日記。在這些文化中,人們在部落格中公開記錄個人的私事──像是一種電子化的八卦談話節目,全世界各個角落都看得到。

但在美國,部落格的特質非常不同。有人僅僅用這個空間談私生活。但也有很多人運用這個空間參與公共議題的討論,評論他們認為誰犯了錯、批評政客的決定、為大家都看得到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也就是說,部落格創造了虛擬的公共集會,但在這個公共集會中,我們並不希望所有人同時間出現,交談也未必有關聯。部落格上最好的文章是相對較短的那些,這些部落格會直接指出他人寫的文字,評論它們,或加入自己的論點。部落格,可說是我們所擁有最重要、未經編輯的公共論述。

沒有財務利益衝突的新媒體

部落格獨特的架構,人們想張貼意見就張貼,想讀點什麼就讀點什麼。最難搞定的,是大夥兒同時掛在上頭。但使非同步溝通成真的科技(例如電子郵件)出現後,溝通的機會也越來越多。部落格讓大眾不用在某個公眾場合集合,便能進行公共論述。

尤其部落格上的報導跟主流媒體的報導,有不同的生命周期。參議員洛特(Trent Lott)事件就是例證。洛特在為參議員佘蒙德(Strom Thurmond)舉行的宴會上「口誤」,讚揚佘蒙德的種族隔離政策時,他當時很準確預測到:此事的報導四十八小時內會從主流媒體消失。的確如此。但他沒預料到這件事在部落格的生命周期。部落格的作者不斷追查,越來越多這類「口誤」被挖了出來。最後,這件事重返主流媒體報導,洛特被迫辭去參議院多數黨領袖。

報導有不同周期,可能因為部落格不像其他企業背負商業壓力。電視和報紙是營利機構,必須設法吸引閱聽大眾的注意。如果失去了閱聽人,它們會失去收入。它們就像鯊魚,必須不斷向前游。

但部落格就沒有類似的限制。部落格可以癡迷、可以專注,也可以變得嚴肅。如果某個部落客寫了一篇非常有趣的故事,會有越來越多人連結這個故事;隨著連結數的增加,這個故事的排行會跟著上升。人們想閱讀受歡迎的東西;至於什麼受歡迎,則由一個非常民主、由同儕使用者決定的排行來選擇。

部落格和主流新聞媒體另一個差別是,部落格沒有財務面的「利益衝突」。當媒體變得越加集中化,這些衝突變得更明顯。集中化的媒體隱藏更多實情,不讓大眾知曉──CNN就承認在伊拉克戰爭發生後這樣做過。

業餘者站出來發聲

部落格提供業餘人士發聲的途徑——「業餘」並非指「缺乏經驗」,而是指沒有人付錢要他們寫這些報導。這使得報導的來源更為多元,正如對哥倫比亞號太空梭在德州發射後爆炸解體所做的報導一樣,數以百計的人湧上網路,重述他們目睹的經過。這驅使讀者去廣泛閱讀相關文章,並且「拼湊出」真相。

對公眾人物以及越來越多個人,「部落格將成為一種基本技能」。部落格也以另一種方式影響民主。當越來越多公民表達心中的意見,並以書寫捍衛它們,那會改變人們理解公眾事務的方式。

人的腦袋容易犯錯,而且會被誤導。倘若他人可以批評你心智的結晶,你會嚴謹些。當然,人們會被他人說服承認自己犯錯,是很少見;但更少見的是,人們在自己經證明是錯誤的之後,還能當做沒這回事。觀念、主張和批評的書寫,促進了民主。今天大約有幾百萬的部落格在做這種事。到有一千萬個部落格時,將會有非比尋常的事報導出來。


(《誰綁架了文化創意?》早安財經文化出版)


【2008/03/02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