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站須學生同意」 校園內引爆話題
學生做錯事,老師如果打算處罰,還必須經過學生同意,教育部正在草擬的管教規範,出現這樣的討論,連學生都覺得不可思議。
興雅國中學生:「學生認為自己是對的話,然後老師認為他也是對的,所以這有一點矛盾的感覺。」興雅國中學生:「要適當的處罰,我覺得可以不用問學生的意願,因為這樣很奇怪。」
管教學生,動輒變成體罰,教育部明確畫出底限,老師能做的包括,口頭糾正、課餘打掃、罰站,但一天最多一堂課,上限為每天2小時。嚴格禁止的,包括毆打、鞭打、打手心、耳光、學生自打、互打、蛙跳或伏地挺身。
明確規定能做跟不能做的,老師多表贊同。興雅國中老師孫國文:「很明白告訴老師,什麼不可以做,那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讓老師不會踩到一個紅線上,不會說因為我的管教有點過當或不適當,那造成一個體罰的事實。」
可以口頭糾正,但不能動手處分,教育部訂出管教規則,但還是有老師擔心,這樣的措施,會讓學生更難管教,增加師生之間的衝突。
日期:2007/04/23 12:12 記者:范文欽 TVBS
立法院去年十二月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文規定保障學生不受體罰,而在學校之外,家庭體罰演變成家暴的案例卻時有所聞。專家認為,全面落實零體罰必須由學校逐漸擴及至家庭,而教師扮演極重要角色,但根據世界各國經驗,要達到全面零體罰理想,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在過去,父母常要求學校老師代為管教孩子,甚至「多打幾下」,少子化時代來臨,許多父母將孩子捧在手心上,不但自己捨不得打,最近幾年,家長對體罰孩子的教師提出告訴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去年十二月十二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文規定不能讓學生受到任何體罰,台灣成為世界第一百零九個明文規定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
營造零體罰的友善校園看似露出一道曙光,然而,內政部統計顯示,2006年十八歲以下的受虐兒童與少年人數,多達一萬零九十四人,其中,十二歲以下的受虐兒童人數有六千九百九十人,十二歲至十七歲的受虐少年人數為三千一百零四人,而施虐者身份,高達七成五是父母或養父母。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董事史英認為,去年立法院通過修正教育基本法只是初步成果,「宣示性意義大於實質意義」,法條僅規定政府必須保障學生,讓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傷害,進一步讓體罰從校園消失,現階段卻沒有任何罰則約束體罰學生的教師。也因此,從校園零體罰立法至今已有四個多月,校園體罰事件仍然時有耳聞。
至於家庭體罰,史英表示,父母對孩子的體罰大致上分為兩種,達到暴力階段可用家暴法約束,而大部分未達暴力程度的體罰,仍普遍常見於家庭之中。也就是實質上受到體罰的孩童人數,遠大於內政部統計的受虐兒童與少年人數。
他說,由於大部分父母不是教育專家,遇到問題常用體罰方式教育孩子,然而,家庭屬私領域範疇,公權力難以進入,因此,落實零體罰需由學校方面著手,政府先運用公權力讓體罰從公領域消失,再透過學校力量,向家庭宣導零體罰概念。
史英表示,校園零體罰立法只是保護孩子人權的初步成果,而根據各國經驗,落實家庭零暴力與零體罰,都是從學校開始,由學校老師向家長宣導零體罰概念,例如瑞典經過了五十年努力,才在近幾年立法落實家庭零體罰。
他說,人本教育基金會努力了二十年才達成立法禁止校園體罰,下一步立法目標,則是立法禁止家庭體罰,然而根據世界各國經驗,台灣距離家庭零體罰理想,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儘管越來越多父母不希望孩子受到學校教師體罰,然而在教學現場,仍有不少望子成龍的父母,要求學校教師代為管教小孩。
二十一世紀教育協會理事長倪顯光表示,常聽見學生遭受體罰的理由是因為成績不好,鄉下地方仍有家長將棍子送給老師,而部分都市家長則替孩子選擇管教嚴格的安親班,要求安親班家長嚴格督導孩子的功課。
倪顯光說,一位父親曾親口告訴她,「要在孩子面前扮演好慈父角色,管教的黑臉交給學校老師」,也有孩子哭著告訴她,考試成績只有八十幾分,「擔心到了安親班會被打」。
她表示,雖然少部分家長捨不得孩子被打,然而大部分在權威式教育下成長的大人,還活在舊觀念當中,「當孩子小的時候非常愛他,但面臨升學與前途壓力,仍然選擇體罰方式對待孩子」。
倪顯光強調,「用什麼方式對待孩子,長大後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因此,「身上被烙上傷痕」的大人,應該從現在開始放下棍子,用其他方式管教小孩,而學校應實施「管、教」分離制度,由專業輔導人員擔起「管」的責任。
她認為,台灣社會全面落實零體罰必須一步步來,先從學校做起,進一步擴及家庭,而學校教師扮演重要角色,除了率先做到不體罰學生,也必須向家長宣導不要體罰孩子。960422
關於體罰,我是一個高中的學生,數日前我們學校傳出體罰的事件,可是家長聲援老師,因為該班學生實在是難以管教,如果一直被記過會被退學,家長與老師達成協議以一些處罰代替記過,後來,卻因為學生使用手機拍下來寄到水果日報,但實際上並不是想害到他們班導是想害另外一位教職員;只不過家長對水果日報提告,結果水果不妥協還將證物寄到華視;家長與老師的協議本是因為希望不要因為記太多過而尋求其他方式代替處罰,本是好意的解決方案不忍學生被退,卻意外引發體罰事件,這樣的狀況我覺得難以去解讀對錯,更何況若是要學生罰站還要經過意願,那麼真的是很矛盾,若是學生家長與老師都協議的不知是否是用那些體罰規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