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6 18:02:56南方女子

人們怎樣使用公園 文/南方女子

一個隨意與偶然的活動在公園進行著...,可能是站著、坐著、躺著、跑著、交談著...,不同類型的人有不同的活動,正在公園裡進行著...

看與被看

當你看別人時,有相當部份的被看者也在回看你。

景觀建築師約翰.萊勒(John Lyle)在對洛杉磯公園調查研究報告指出,大多人在閒暇小憩時都是選擇面人們活動的方向,這些活動或是看球賽,或遊戲,或僅是人流的途徑而已。報告中提醒我們,人看人,其樂無窮。喜歡看別人是一種普遍性,多數的人是利用他們所處有利地勢,把大部份的日光浴時間用於掃視其他的種種活動。反過來說,也有人以被人觀看為樂趣,展示著自己的身體。

原因何在?

以社會學家赫伯特.蓋斯(Herbert Gans)的研究指出:在消遺娛樂中,人們總想扮演某一個角色,並以種種幻覺來陶醉自己,以致自身下意識地表現出傾向性的舉動。文化評論家(Cultural analyst)阿莫斯.拉普普曾經說過:人們總想喜歡把自己想像成為某種角色,這種最典型的表現就是人們對於獨立式住宅的喜愛。這種建築正面多以大面積暴露,以供主人發揮自我想像而隨意裝飾。

偶然中包含著必然

通過吸引觀眾淚發某種愉,悅這種舉動更深的含義在於他人凝視,沒有這一雙眼睛的凝視,則根本談不上什麼愉悅之情。

設計者的想法:注意到沖洗汽車是人們的日常活動後,便決定在其街區改建方案中為此盡力。結果人們卻沒有按照他的規劃理想而去使用。

設計著忽略:人們出於天性總喜歡在居民區的住宅前聚會。

事實上:汽車也有髒到需要這麼讓人費神照顧,它不過是主人的展示品用來炫耀一番罷了。

對於公園的認知:

在多數人眼裡,公園設計的對象就是指專門的遊樂場活動,而對聊天、散步這類活動則被認為是無意義,或被說成是閒暇時的虛度,因此在公園設計時無需對此考慮的錯誤觀念。在台灣我個人認為公園中聊天與散步的環境是有被考慮到的,多半是以涼亭與人行步道的方式所呈現。公園中表面上,悠閒的人似乎無所事事,但仔細觀察一下,你就會發現數量相當的人正悠然地注視他人,反過來,這些人也指望自己能被人所注視。

隨時都可以豋台表演

看與被看這個現象到處存在,無處不有。由此,我們可以從娛樂場所的活動引導出這樣的理解:公園是一個劇院,而每一個活動場就是一個潛在的舞台。如果這樣一個認識能被我們所接受並作為設計工作的格言的話,那麼,某些時下被視為次要的因素,就會設計師按輕重緩急排列時,得到優先的考慮。簡單地說就是這個公園的主軸。例如:嘉義市的嘉義公園、二二八紀念公園、中正公園、斗六環保運動公園、宜蘭親水公園..其他社區型的小型公園,皆有不同的特色與主要的功用。

不同的使用階層的人,對於公園空間的使用,有其自然的調適方法,空間設計者按其自然的地型做凝視的觀察而規劃。

「安全點」就是既能讓人觀看他人的活動,又能與他人保持一定距離的地方,從而使觀看者感到舒適泰然,如果將觀看者置於被觀看者中、觀者一定會感到心神不安。

預料自然的人群集結地方。例如:嘉義二二八公園,小鹿喝水的地方。

公園的入口是一個特殊難題。公園的入口處忚是等候親朋好友、接車送客的理想地,但在出入口佈置坐凳,斜牆,聚集大量的人群,反而會引發進入公園遊客的不安,對集聚的人群加以猜疑。要避色在公園唯一的入口通道處過多的佈置那些頻繁的使用設施。否則會因猜疑有安全性的考量而減少使用。

規劃者應保持清楚的頭腦

想像著使用者是如何應用場地,而做最週詳的放置與設計。(先考慮各個年齡層的人,是如何使用公園,並將所屬地區的文化習性也納入考量中,觀察與紀錄,再加入周遭環境的思考)

內容概要:設計準則

1. 設計即預見,設計者應該是預見者。在接受委託書的同時,設計者也就預見了工程完成後將會發生的事情。

2. 因為許多預見都是基於假設,故對最結果的分析應成為設計過程中的一個整體部份。

3. 為了提高判斷的準確率,設計者應該通過觀察人們的每一細微活動,建立起一部有人們的行為方式以及在設計中如何利用這些行為方式的百科全書。

4. 就人的行為而論,我們討論了這樣一種可能性,即除了那些充分暴出來的行為外,還可能有一些隱藏較深的行為,若要讓使用者滿意,設計時對後者也應該認真地處理。

5. 我們探討了一系列的心理現象,它們以最好的方式向我們闡明了怎樣在設計中利用人的觀看行為:

A. 我們觀察了一項非常流行的公眾性活動(日光浴),並查明了它在特定場所中的位置。

B. 我們在這一活動中了解到某些似乎時常令人興奮的隱性行為(日光浴在這裡表現為看與被看)

C. 我們將那種隱性因素用一個理論來解釋(甘斯幻覺假設)

D. 我們己把實際觀察到的現象及其隱性因素轉化為設計尺度,它不僅適用於某一特定場合,而且對其它可能出現這現象的地方也具有普遍的意義。此外,在理論及理論有密切聯繫的大量顯而易見的事實引導下,我們引伸出廣義的適合於公園設計的原則(公園是一個劇院,每一個活動場所都是一個潛在的舞台)

E. 我們提出了一些滿足這些原則的辦法(場地的開發應滿足人們觀看需求)

結論:(心得)

對於一個設計者而言,培養敏銳的觀察力是第一要務,在看與被看之間要有所警覺,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從人與環境之間的互動觀察起,運用書本上所提供之意見,再加上個人之經驗,人處在這樣的環境中其行為反應是如何?回溯過往,在相似的空間底下人又是如何反應?用一種凝視穿透的眼光來看待周圍人與環境之間的關係,它必須是要將文化與歷史放入空間中,並加上人性普遍性的行為理論,做一種長期性的觀察與紀錄,而非是一般性的觀看,如此,才能真正看出與了解人與環境之間的問題出在哪裡?而以設計者的角度尋求一個適當的解決方式,可以使人安心而舒適地處在環境中。

做為一個設計者,必須有對未來的遇見者之思慮,例如:曾經看到一個案例,一個社區公園裡,主事的做決定者,希望在公園中蓋一間廁所,而將其意見反應給公部門,大部份的社區居民並無法判斷到底蓋好或不蓋?多數人認為蓋了會比較方便,至少要在公園中有生理上的需求使用廁所,就可以很快得到解決,似乎這樣的思維模式存在社區居民的腦海中,普遍認為這是一個可行的方式,他們請求公部門的支援,後來專業設計者來到此公園,經過觀察與評估後告訴居民他們是不是應該要在想一想?並做了以下的分析:

一、公園的大部份使用者是誰?

社區居民回答,就是住在附近的人。如果是如此,理論上,回到自己住家去使用廁所應該不會造成太大的不方便。

二、蓋了廁所誰來維護?

當然不可能要求公部門撥錢來管理,社區居民似乎回答不出來...

三、會不會吸引更多不是當地的社區居民來此,而造成環境變得較為複雜,而有安全上的考量?

社區居民想了很久,大家普遍認為會有這樣的問題存在。

四、公園本身的面積不大,如果再犠牲一些空間來蓋廁所,感覺會不會變得有些壓迫感,而影響居民的使用心情?

社區居民想像了一下,感覺這樣是有可能發生的,大家似乎說不出話來。

後來專業沒有說不能蓋廁所,只向社區居民說,大家在使用一段時間試看看,如果認為真的有迫切的需要,我們再來蓋廁所。之後沒有人再提出要蓋廁所這一件事。由以上這件事情,個人認為專業設計者必須要有敏銳的觀察力,以合理的方式,將正確的判斷傳達給使用者,使其能夠自己醒覺而做出對自己有利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