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嘉縣社區規劃(建築)師駐地輔導計畫 文/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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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嘉義縣社區規劃(建築)師駐地輔導計畫」
申請補助作業須知
♣提案資格
提案資格:
1. 本縣社區規劃師進階班工作坊合格學員(至少3人)帶領初階班(最多3人)組隊參加。
2. 社區發展協會、村里辦公室與社區規劃師共同提案,須邀請高(進)階社區規劃師協同參與。
♣主管機關及補助計畫預算
主管機關: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補助計畫預算:由嘉義縣社區規劃(建築)師駐地輔導計畫經費估列2,500,000元整。
♣實施期間
自核定日起至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
夥伴們 妳/你好:
歡迎妳/你參與這次的社區提案計畫。身為社區規劃師的你,在學習許多環境營造的概念之後,一定希望能與夥伴們在社區中著手改善生活環境,落實文化內涵與人本精神,同時也磨練自身在社區中統籌規劃與執行的能力,因此今年度我們提供這個實作的經費提供社規師與社區、村里單位共同申請執行。
關於施作之主題與內容,原則上尊重社區自身的需求,但有幾個核心精神與概念希望大家在提案時能貫徹融入,包括傳統營造工法與技藝的傳承,生態營造概念與手法的運用,閒置空間之活化利用,地方生活空間之美學營造……等,在執行上,則請大家落實公共參與的精神,運用雇工購料的方式施作。
對於計畫書的要求,簡單來說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社區之總體願景」,第二部分是「環境營造計畫」進一步說明如下:
壹、社區之整體願景
請重新以「社區總體」的角度來思考社區整體之發展願景與需求,社區究竟要往哪裡走?該做什麼事?社區之整體願景包含環境景觀、產業經濟、社會福利、教育文化…等面向。這些願景應具有「社會性、經濟性、文化性、生態性、永續性」的總體價值,且能帶領社區長期、永續地運作發展。請大家構思如何整合各方資源,運用策略、深入紮根、逐步實踐完成。
此部分之內容將作為理解社區議題之基本脈絡,在此基礎下,請再針對下列申請補助作業須知擬定「環境營造計畫」,我們將依「社區之總體願景」及「環境營造計畫」之整體內容進行評審,給予小額實質之補助(補助項目與內容在評審會議中經討論核定),由社區規劃師提案團隊實際執行之。
貳、「環境營造計畫」申請補助作業須知
一、補助計畫項目
1.以人與生活為本,具社會性意義與價值之環境營造行動
以人文、生活的角度出發之環境整頓修繕行動,具「閒置空間再利用」、「傳承地方傳統工法、技藝,營造地方美學」、「生態環境營造」及「營造居民聚會、休閒與學習空間」之功能、意義與價值者。
2.以「雇工購料」方式辦理
由實際執行機關(單位)購買材料,雇用或動員當地社區居民參與施作,自力打造社區風貌且實際提供實質就業機會者,將予優先補助。
二、補助額度及自籌款比例
1.補助額度:最高以不超過35萬元為上限,作為嘉義縣社區規劃(建築)師駐地輔導計畫輔導團隊(以下簡稱本輔導團隊)審查之基礎,至實際補助額度以本輔導團隊審查核定正式分配數額為準。
2.自籌款:以核定數之百分之10。
三、提案原則
1.應確定施作土地已取得或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文件後(至少同意提供使用五年以上),始得報請補助。(附件3)
2.各申請單位之提案,應依下列原則:
以社區居民之共識及需求為基礎(需有公開討論的基礎與記錄),施作主題應為反映地方特色與人文關懷之整合性公共環境或景觀改善行動或以簡易綠美化進行傳統街區生態環境改造及各類公共生活空間之整頓及串連(可包含與本案相關之文化活動)。
3.以下不屬於補助範疇或鼓勵項目,均不得提列:
(1)工程用地取得與拆遷補償。
(2)新(增)建一般道路、橋樑、安全島、交通號誌等交通設施或採購相關設備。
(3)興建治山防洪、水利、灌溉排水、駁坎、擋土牆、橋樑、涼亭、水塘(崥)開挖等工程。
(4)新(增)建社區管理中心、活動中心、圖書館、球場等社區活動或社會福利設施,或上開建築物之內部整修工程及採購非屬工程必要機器設備(如工程車、燈光、音響或擴音器等表演視聽設備等)。
(5)砍伐或遷移原生樹林或重要生態保育植物及廣告物、招牌、門牌等非必要性欄杆。
(6)施作宗教特有祭祀或紀念設施(如牌樓、鐘(鼓)樓、旗竿、假牆、神像雕塑)、各種公共設施或公用設備之管理中心或管理站、水舞等大型遊樂設施等。
四、申請必備文件(一式10份)
社區規劃師申請補助案件時,應統籌檢附申請補助計畫書(主計畫及子計畫依序裝訂)暨各項文件,未取得土地(建物)使用同意書者不予收件。
五、申請補助計畫書撰擬規定
申請補助計畫書內容,請依本項規定原則撰擬外,詳細樣式由其格式範例如附件1。
1.計畫主名稱為「○○鄉(鎮、市)○○○社區規劃(建築)師駐地輔導計畫」,副標題可自行擬定。
2.社區風貌營造整體推動構想說明及申請補助計畫書,一律以「A4、直式橫書、標楷體14號字、左邊膠裝」製作成冊。封面應書寫計畫名稱、申請單位、實際執行單位、日期,內頁標明章節目錄(含圖表及附錄目錄)、章節名稱、頁碼,附錄須檢附完整分項計畫摘要表等附件。
3.本縣社區規劃師進階班工作坊合格學員組隊參加(每隊成員至少4至6人)(相關推動組織名冊,附件3),不符本項規定者,不予補助。
4.申請計畫書內容至少須敘明下列項目:
(1)計畫主題
具體說明申請計畫之動機、目的及創意特色。
(2)計畫位置及範圍(附位置圖)
以圖示說明社區座落位置、計畫實施地點及範圍等。
(3)社區環境風貌課題與對策(含照片至少八張)
(4)預定工作項目、內容及實施方式
具體逐項列舉預定工作項目、內容、各工作項目實施方式及民眾參與之內容、程序與方法。
(5)計畫實施地點土地權屬及取得證明(附件4):須檢附土地取得或同意使用(至少五年以上)等證明文件。
(6)預定作業時程
應按「確實可於年度內執行完成」之原則,排定各項工作項目時程,各年度執行期限不得超過本(98)年12月5日。
(八)經費需求與使用分配明細(不包括社區參與觀摩) 經費需求(單位為元)應表明申請補助金額、自籌款、募款等經費之分配及來源,並依預定工作項目列舉經費使用分配情形。
(九)社區配合條件
如:社區居民、商家(企業)認養措施;民間配合工程執行之經費等,須提具同意書等證明文件。
(十)預期工作成果
(十一)永續經營管理構想
六、審查方式及日期
(一)由本輔導團隊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
(二)申請提案必要時採簡報方式進行審查,並於簡報時得提供相關照片、幻燈片、動畫、模型或其他適當方式做輔助說明。
七、經費撥付
於計畫執行完竣後,檢附請款明細總表、原始憑證(抬頭請開立: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成果報告書(一式3 份)暨光碟片1 份(均附修正計畫書暨相關附件、執行過程紀錄、感想及前、中、後照片至少12張),覈實撥付之。
八、其他
1.未符合本須知辦理者,不予受理。
2.申請補助計畫務請社區規劃師本於權責,先行查核其實施範圍、工作項目、經費需求,如雷同計畫已獲得其他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提出申請。經核定補助而查核重複申請屬實者,計畫予以撤銷,並作為爾後酌減補助經費補助案之重要參據。
3.應指定專人負責統籌協調與列管工作,俾利聯絡。
4.有關「雇工購料」之執行,請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各機關僱用在地人辦理土石流及崩塌地源頭整治工作採購作業處理原則」辦理。
5.本案計畫聯絡人及收件地點:
專案經理黃玉雪 電話:0933-363-140 傳真:362-0890
e-mail:wendy@gmail.com
收件地點: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
嘉義縣政府研究考核處社區規劃師駐地計畫輔導團隊
6.本須知未盡事宜,得視實際需要調整及補充規定隨時通知照辦,並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嘉義縣社區規劃師網站http://www.wretch.cc/blog/country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