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
(pic from 崇鳳,2007年,中國內蒙古滿州里)
另一個我覺得失去會很可惜的能力,就是走路。
對於走路,我很小就知道自己的能耐。
雖然極度討厭運動,尤其是爬山,但我知道我很喜歡走路。
走路,或者說散步、踱步、閒晃。
一種讓身體緩慢移動的型態,很靠近土地的一種方式,需要一雙好走的鞋子。
所以我幾乎不穿高跟鞋。
因為高跟鞋不僅會讓腿部的肌肉感到緊繃,光是在腳趾不成型的擠壓部份就非常地招罪。當然,高跟鞋的設計本身就不是為了走路,它象徵的也許是另一種優雅或父權,那就是另一個層次的不喜歡了。
我極度擁戴帆布鞋,我愛帆布鞋。
除了它本身組成的樸實材質之外,我喜歡它易於與服裝搭配的隨和。
最重要的當然是它好走路。
除了一般純色的帆布鞋之外,我也喜歡簡單設計又不需要綁鞋帶的那種休閒鞋,而前一陣子非常流行的中國強布鞋也是我的入幕之賓。
中國強布鞋令我著迷的不僅僅是它復古的文化意象,最棒的是它構成的軟膠鞋底,彷彿為腳貼心布置了一床最軟和的矽膠墊,讓我一踩進去就無法自拔。
當然,我的腳是適合布鞋的。
布鞋,也是步鞋,顧名思義它非常適合你邁開步子大方地走路,同時它防滑的設計也非常適於與各式材質的地面接觸。
所以一雙舒服好走的布鞋,絕對是走路時最關鍵的選擇。它能決定的不僅是行走的長度,同時也決定了你所能步入的區域、你所能看見的視野,以及這段路程的品質。
走路是我很重要的宣洩情緒方法之一,尤其在抑鬱或憤怒的時刻,邁開腳步機械式地移動,是幫助我穩定思緒或者放空的最佳節奏。
而在旅行時,也非常習慣走路。
和同伴在北京住遊的時候,我們每天早上都不厭其煩地走上二十分鐘的路程,步行過什剎海湖畔,穿越胡同小巷,到街上去買同一間餅店的餅當早餐。
雖然在大陸坐計程車非常地低價,公車也非常便宜方便,但我們卻非常樂於走路。
走路的樂趣,是旅程中非常重要而關鍵的體會。
然而,回到台灣之後,也許是擁有更高速、自由的活動工具,例如自行車、機車、汽車,我反而很少在城市中走路。
說起來,台灣的城市規劃對於行人並不算友善。
人行道不是被停滿了交通工具就是鋪面凹凸不平、陷阱滿佈;住屋的騎樓更往往被用來租給流動攤位或停放自家汽車,不然就是乾脆加上圍欄,劃為自家用地。
人們沒有舒適安全的行走條件支援,漸漸陌生於走路。
即使如此,我還是會懊惱於自己回到台灣的城市之後,就對於走路的移動狀態感到意興闌珊這件事。
我想,對走路的堅持應該也是一種對意志的訓練,如果我們的生活節奏容許每天走上一小段路,閒晃,或是踱步的話──也許,就可以離我們所居住的城市更近一些。
上一篇: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