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1 23:24:49惠惠

【上週財經要聞】(96.07.24~96.07.30)

台法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年底諮商 有助投資合作
經濟部日前派員前往法國參與「第十五屆台法工業合作會議」及「第十八屆台法經濟合作會議」,進行兩國產官間交流。本次訪問團在設計、電子通訊、能源、伽利略計畫(衛星導航系統計畫)、環保、航太產業與推動洽簽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等各領域與法交流均獲重大進展。法國方面還表示,可望於今(九十七)年年底前針對台法兩國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啟動諮商,將更有助於雙邊投資與合作之推展。經濟部也表示,未來除在將現有基礎繼續推展外,也歡迎產業界提出與法國產業合作之需求,為兩國之合作共創雙贏。

數位內容產業放利多 可望再創產業前景
繼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通過後,經濟部提出之「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條例」可望近期由行政院審核通過,藉立專門條文助扶植國內數位內容產業。該條例規範擬包括資金導入、技術研發、設備、人才培訓以及智慧財產權之評價與保護等輔助業者之發展。而有關產業租稅優惠方面,擬比照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規定,享有五年免稅優惠,貸款優惠方案、無形資產評價融資等確切內容也將進一步討論。條例向前推進再配合國發基金的直接投入,加上籌劃經費補助,盼國內數位內容產業再創佳績。

第三次國共會談 就台商權益達成數項共識
國民黨與大陸中央臺辦日前結束第三次保護台商合法權益工作會談,雙方以促進台商擴大經營及保障台商權益為題,達成數項共同意見,重點有:
1.大陸方面將積極會同有關單位,貫徹落實「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
2.妥善制定相關政策,解決台商因涉案被採取強制措施後的及時通報問題、案件偵查階段親屬依法探視問題。
3.做好相關稅制調整工作,未來大陸針對稅收徵收管理法進行修正時,應納入我方的調整稅收追徵期等相關規定。
4.推進兩岸知識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並建立兩岸電子資訊產品認識交流合作機制等。

興櫃股遭法院裁定禁止轉讓 次一日起將停止買賣
櫃買中心日前公告將法院對聲請重整之興櫃公司其股票為禁止轉讓之裁定,新增為興櫃股票停止及終止櫃檯買賣事由之一,如該事由發生時,應公告該興櫃公司自公告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停止買賣。惟考量興櫃市場交易效率不若上櫃市場以電腦系統運作來得快,故興櫃股票除上開法院裁定以外之其他事由發生時,應發布停止買賣公告日至實施日之期間由現行一個營業日延長為五個營業日。上開增訂事由,櫃買中心將以函令公告修正「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三十一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