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1 23:20:54惠惠

美國董事會職能新蛻變

在控制董事席位以鞏固經營權之公司文化下,傳統之董事會被視為係強勢執行長的橡皮圖章,董事會係被執行長所控制。但一連串會計醜聞後,董事已漸展現其威風,而少作橡皮圖章,並改變曾經被譏為俱樂部之董事會會議室之生態。現在的董事對公眾之批評相當敏感,股東壓力已進入董事會,他們已漸改變他們的談話及回應。今日的董事亦了解這是一個工作,遠超過為一項榮譽。美國董事會已進入一個新的時代,以下來看自沙氏法起開端之一些新趨勢。

1. 董事不願再附和於執行長並勇於說「不」:
發生公司醜聞之世通及太科董事,既遵守董事準則,又按時出席開會並遵守倫理準則,只可惜他們並未問足夠的問題,或去想說「不」為一個責任。以往董事成員在董事會上不敢問太尖銳之問題,而現在董事會已學習到不能對有理的構想說不。

2. 願聆聽股東的聲音並回應股東之行動:
機構股東服務處(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麥克崗先生(Patrick McGurn)說長久以來董事將他們視為是一個星法庭(Star Chamber)-即不對任何人負責。而今日的董事會已學習到負責任與有反應是投資人想要的。股東的期待與壓力劇增,一旦出差錯董事就淪為千夫所指的對象。董事會已領教到股東要其負責之利害。

3. 獨立董事有更多之權力及更獨立:
沙氏法規定公司稽核委員會之成員不可自公司收取除董事服務費外之其他收入。而紐約證券交易所(NY Stock Exchange)及那斯達克股市(NASDAQ stock market)亦規定獨立董事必須占多數,只有獨立董事可作稽核提名及薪資委員會董事。此外該二單位亦規定上市公司必須有獨立董事秘密會議。在此無管理人員出席之董事會議上,可幫助董事更客觀地執行其責任,事後並決定何項討論應傳達至執行長,因董事僅負監督之責不負經營公司之責。此獨立董事之會議不僅對外向股東及主管機關顯示其負責任,而對內可稍微解放在新公司治理下董事所面臨之壓力。實務上目前很多董事會幾乎在每一次董事會議之後都有獨立董事秘密會議。另一方面,董事會一改以往放任之作風,加強對公司管理,亦造成執行長之高汰換率。去年主動求去或遭到免職之執行長超過一千四百人。

4. 董事責任加重:
後安隆時代更嚴格之公司治理準則及董事必須負個人責任使董事職責加重。有些獨立董事甚至自掏腰包解決股東之訴訟問題。在此企業醜聞沒完沒了的時代,董事已了解到不能敷衍了事,他們必須捲起袖子作好監督之角色。相對於香港有很多獨立或執行董事當公司出現問題徵兆,立即以私人理由辭職逃避他們的責任,美國有很多公司之獨立董事在執行長發生醜聞時即組成獨立調查委員予以調查。亦有很多公司之獨立董事領導公司危機處理。不過現在董事職責逐年加重,其職務越來越令人敬謝不敏。一位董事說當董事不僅要投入時間,還要承擔名譽受損的風險。他說正因如此,許多上市公司寧可下市變成私人企業,就比較容易招聘到董事,雖仍有受託責任但無法律上的義務與責任。

5. 大多數公司董事選舉已改採大數投票制:
根據伊利諾州一家律師事務所最近研究,超過52%之史丹普(S&P)五百大公司已採大數投票制,而一年前只有20%採此可提高股東民主之投票制。

6. 提高董事素質以改進董事監管功能:
董事負監管功能,為使其能在董事會議上指導及對抗(如果有須要)管理人員,很多董事已尋求各種方法以便作個有效率的董事,包括:
(1) 充實自我:公司治理專家不斷提醒董事會及執行主管之低財務閱讀能力。所謂財務閱讀能力係指知道如何閱讀財務報表及了解用來衡量公司績效之各種數據。如果連自己在看什麼都不知道的董事,又如何去發現公司的財務問題?因此有些公司鼓勵董事接受一些基本訓練,而有些則為董事量身訂作,提供增強其監督及負責功能的在職訓練;

(2) 實地參觀:為了控管公司,董事必須了解公司業務是如何營運。目前很多公司董事已將實地參考公司核心業務列為其責任;

(3)多作功課:有很多董事在開會之前花了很多時間詳讀資料並作準備。執行長可以在開會前分享足夠的資料給董事讓他們消化及融會貫通。

(擷取自會計研究月刊259期/陳紫雲/美國股東行動主義之抬頭與蛻變中之董事會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