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5 09:47:49不動之風

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解釋)

  人格分裂指的是”多重性格”,在最新的精神疾病製診斷分類中,稱此為”解離性認同疾患”(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此種患者會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自我認同和性格狀態,各對環境及自體有某種的知覺、關係、想法,各不相同,而存在患者不同時間的表現,而且可以一再完全地控制此患者的行為,而一些屬於別性格的重要個人資料就不會記起來,並非因為藥物或一般醫學狀況的因素影響,在兒童患者,也並非是因幻想導致的。精神分裂病的特徵是以思考與感覺的扭曲,通常伴隨著不適切或頓化的情緒反應。典型的型態是干擾最基本個別功能,如個別(individuality)、唯一(uniqueness)與自己的方向感(self-direction)。例如:某人相信他的想法都會被別人知道或是超自然的力量用某種怪異的方式在影響他的行動。此外有人缺乏病識感而且不認為自己有病或是精神有問題。

情緒通常是表淺的、輕浮的或不適宜的。社交退縮及情序感疏離也很常見。此外,通常有自發性、有目標性的行為減少,而且缺乏興趣或能力去完成一個邏輯的結論。雖然隨著病程的演進特定的認知能力—如記憶力及注意力集中—會受影響,但意識清楚及智商通常仍維持。

文章來源:奇摩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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